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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办法》的通知 公开目录: 通知简报,教育服务
    索引号 719776475/2016-027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年11月01日
    文号 安政办发〔2016〕156 号 公开日期: 2016-11-01 14:28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安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的《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 年 10 月 24 日

    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办法
    安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为全面改善我市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水平,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6〕75 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总体要求,以“保基本、补短板、促均衡”为目标,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公开透明”的督导原则,创新督导方式,强化结果运用,着力推动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规划建设项目的落实,切实提升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依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加强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建设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发[2015]4 号),着力推动各县区全面落实《安康市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2014-2018年)》(安教发[2014]160 号),推动各年度中省下达“全面改薄”建设项目投资的完成,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教育信息化,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升义务教育发展整体水平。
      三、组织领导
      “全面改薄”专项督导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实施。在“全面改薄”项目实施期间(2015—2019年),每年组织一次专项督导。
      四、督导内容
      (一) 进展成效。 坚持“保基本、兜网底”的原则编制项目规划,按照年度实施计划,合理安排工作进度。遵循“节俭、安全、实用、够用”的原则,确保满足基本教学和生活需要,2016年底前,确保校舍建设竣工率和设备采购率均完成规划任务的60%,2018 年底前,全面完成薄弱学校改造工作,所有项目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落实各项重点任务:
      1.保障基本教学条件。实现学校选址安全,保障教室坚固、适用、通风,符合抗震、防洪和消防安全要求。自然采光、室内照明和黑板材料符合规范要求。按照学校规模和教育教学要求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设备、器材。配备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图书,激发和培养学生阅读兴趣,逐步达到小学生均图书不低于15册,初中生均图书不低于25册。每个学生都有合格的课桌椅。因地制宜建设运动场地和配备体育设施,保障学生活动锻炼的空间和条件。
      2.改善学校生活设施。保障寄宿学生每人 1 个床位,消除大通铺现象。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洗浴设施,提供必须的洗浴条件。食堂或伙房要洁净卫生,满足学生就餐需要。设置开水房或安装饮水设施,确保学生饮水安全便捷。厕所要有足够蹲位。设置必要的取暖和安全设施,保障师生安全。
      3.办好农村完小和必要的教学点。科学规划、合理调整农村学校和教学点的布局,对确需保留的农村完小和教学点配备必要设施,满足教学和生活基本需求。中心学校统筹教学点课程和教师安排,保障教学点教学质量。优先安排免费师范生和特岗教师到农村完小和教学点任教。职称晋升和绩效工资分配向农村完小和教学点专任教师倾斜。对学生规模不足 100 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 100 人的标准足额核拨国家基准定额公用经费。推进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改善农村教师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和使用要优先考虑农村完小和教学点教师需要。落实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4.妥善解决县镇学校大班额问题。适应城镇化发展趋势和政策要求,充分考虑区域内学生流动、人口出生和学龄人口变化等情况,科学规划布局,统筹实施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建设,有效解决超大班额问题,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制度。探索通过大学区制、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逐步破解城区教育资源紧张问题。
      5.推进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逐步改善农村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条件,实施“宽带网络校校通和优质资源班班通”建设,进一步完善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巩固深化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实施效果。大力推动“陕西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应用,为教师和学生开通网络学习空间,提升利用信息技术向农村学校提供优质教育资源的能力。做好国家和省建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和数据上传维护工作,实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大数据共享应用。
      6.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抓好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三区教师”专项计划和中央扶贫工作有关要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交流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教师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 10%,其中名师、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不低于交流总数的 30%,逐步实现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实现教师资源均衡配置。面向乡镇以下农村学校培养能承担多门学科教学任务的小学教师和“一专多能”的初中教师。结合实际制定农村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程序和办法,农村学校教师职称晋升比例应不低于当地城区教师。深入推进“骨干体系建设计划”和“全员素质提升计划”项目实施,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
      (二) 质量管理。 切实加强对校园校舍建设项目的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建立进度月报制度、资金监管制度、检查通报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等,确保质量和安全。施工单位具备相应资质,并依法对项目施工质量、施工安全负责,坚决杜绝出现安全事故或工程质量问题。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落实设施设备购置项目的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制度,加大国库集中支付力度,确保阳光操作。设施设备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入账建卡手续,建立设施设备档案,防止流失和非正常损坏。
      (三) 保障体系。 建立科学管用的各项体制机制,严格按照中省市有关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1.工作机制。加强全面改薄项目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职责。出台实施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的规章制度,制订实施方案,建立教育、发改、财政部门会商机制,严格规范项目管理。
      2.经费保障。落实中央及省、市、县项目资金,按照“中央奖补、省级统筹、市县共担”的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分类安排使用。严格经费管理,做好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的需求与相关资金的配套统筹,防止资金、项目安排重复交叉或支持缺位,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认真落实中小学建设项目收费减免政策,严格执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建立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14〕118 号),有效降低校舍建设成本。
      3.监管措施。加强资金监管,保证专款专用,防止发生套取、挪用、截留资金等问题。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工程建设相关要求,加强项目监督管理,项目审批、立项、招标、施工、审计、监理、验收等环节必须规范合理。
      (四)公开公示和监督检查。 各县区要将全面改薄项目建设标准、规划、预算安排、实施进展情况等信息,通过各类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根据专项督导的主要内容,实行量化管理,建立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对各地工作实施进展和成效进行评价(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见附表 1)。
      五、督导方式
      (一) 日常监督。 充分发挥责任督学作用,强化日常检查,随时跟踪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督促工作进展。
      (二) 动态监测。 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建立项目实施监测系统和数据库,实时监测各地项目实施进展,掌握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完成情况。
      (三) 县区自评。 各县区每年度 12 月上旬前根据“全面改薄”专项督导指标体系和年度中省下达项目建设投资计划任务进行自评,并将自评报告在县区政府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网站上公示,公示期满后报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2016 年重点督导2014-2016 年度中省下达“全面改薄”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见附表 2),2017-2019 年度督导当年中省下达“全面改薄”建设项目及上年度续建项目完成情况。
      (四) 第三方评估。 引入有资质的第三方参与评估,充分运用多种评估方法和方式,获得全面准确的有效信息和评估结果。
      (五) 实地督导。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日常监督、地方自评、动态监测以及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据“全面改薄”专项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确定实地督导内容,组织市级督学和专家,于每年 12 月底前对各县区“全面改薄”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督导,督导情况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和市政府。具体方式包括听取汇报、查阅文件、重点抽查、随机抽查、个别访谈等。
      (六) 发布报告。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动态监测、县区自评和实地督导结果,形成专项督导意见书和督导报告,督导报告向社会发布。
      (七) 整改落实。 有关县区在接到督导意见书后,按照整改要求和建议,积极有效地进行整改,并在 3 个月内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六、结果运用
      建立工作激励与问责机制,将“全面改薄”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对县区政府和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督导考核内容,把专项督导结果作为评价县区政府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督导评估结果“优秀”的,进行表彰鼓励;对督导评估结果“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对项目进展不力,提请当地党委、政府进行问责。对新建校舍和采购设施设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出现重大施工安全责任事故,未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出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出现套取、挪用、截留资金以及举债建设、建设豪华校园或者超标准单体项目、项目管理失职渎职等违纪违规问题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按程序向纪检、司法部门移交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各县区政府根据本实施办法制定本县区“全面改薄”专项督导实施的具体办法。
      附件:1.安康市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2.安康市2014至2016年度中省下达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建设项目投资情况汇总表
      附件 1
        安康市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公文PDF原文:安政办发〔2016〕15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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