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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获省住建厅表彰

    作者:张立 时间:2016-10-27 10:18 来源:市规划局(人防办) 字号: 打印

      10月21日,在延安召开的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总结暨文明施工现场观摩会上,市规划局(人防办)被省住建厅表彰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先进单位”,是全省受到表彰的三个地市之一。
      2014年9月,国家住建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以全面落实五方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等六项重点工作任务为内容的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市规划局(人防办)按照中省市相关要求,始终坚持把工程质量安全作为规划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细化了责任分工,通过夯实“五方主体责任”(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严打“四种行为”(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落实“三项制度”(书面承诺制度、永久性标牌制度、定期巡查制度),完善“两个体系”(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筑工人培训体系),发挥“一个作用”(发挥监理作用),进一步规范了建筑市场秩序,保障了全市工程质量,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两年来,共有2项工程获得中国建设行业最高奖“鲁班奖”,实现了我市该奖项零的突破;1项工程获得“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6项工程获得“长安杯”,19项QC(质量控制)小组成果获得全国、全省工程优秀等次;创建省级文明工地58个,市级文明工地238个;通过市场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质量安全监督,促进了全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连续五年累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56.61亿元,平均增速为27.5%,比全省平均增速8.7%超出18.8个百分点,在全省遥遥领先;上缴利税对地方财政贡献率上升到30.55%,建筑业已成为继新型材料、富硒食品之后我市第三大经济支柱产业;2015年7月,我市代表陕西省接受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检查,在全国73个被检查单位中名列第十三,获得检查组充分肯定;安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站被评为“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先进单位”,市规划局(人防办)连续5年被市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同时,对发现的各类违规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严惩不贷。据统计,自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以来,共查处违法违规项目45个,记录企业不良行为72家,暂停8家企业招投标资格,对3家企业清出安康市场,对5家企业罚款24.6万元,对8名项目经理进行扣分并停止其在规定时间内的执业资格,在媒体上公开曝光案例8起。我市查处违法工程项目数量、行政处罚金额均排在全省前列。
      “工程质量治理永远在路上”,市规划局(人防办)将驰而不息的按照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要求,加大监管力度,强化执法检查,严格问责、依法处罚,努力形成不敢违法违规、不想违法违规的局面,全面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为加快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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