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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安康市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2016-026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年10月20日
    文号 安政办函〔2016〕244号 公开日期: 2016-10-21 17:17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安康市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5〕90号)精神,为加强对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安康市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大事项实行决策和监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孙矿玲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赵德成  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
          郭德林  市卫生计生局局长
          郑光兰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干教办主任
          邓型权  市编办正县级督查专员
          张柏林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
          周庆意  市财政局副局长、市财政征收管理局局长
          徐郧顺  市人社局副局长、安康技师学院院长
          吕康富  市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方 磊  市发改委(物价局)纪检组长
          曾孔瑞  市发改委(物价局)副主任(副局长)
          李玉琼  市食药监局总工程师
          刘永康  市政协教育文体委主任
          茹甫毅  市中心医院院长
          陈文乾  市中医医院院长
          白方斌  市人民医院院长
          钟家强  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吴双有  市中心医院院长助理
          沈桂冬  市中心医院心血管内科主任、主任医师
          沈兰珂  市中医医院眼科中心主任、主任医师
          王世君  市人民医院神经内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党 峰  市妇幼保健院医务科主任、主治医师

      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吕康富同志兼任。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下设相关工作小组,抽调市卫计、财政、人社、发改(物价)、食药监等部门人员参加专项工作。

      二、工作职责

      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按照有关政策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按照统一、高效、权责一致的原则,行使政府办医和监管职能,研究制定市级公立医院发展战略,审定发展规划,推进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
      2.审定市级公立医院财务预决算、政府投入、医保经费等经济事项。
      3.审定市级公立医院大型基本建设投资、大型医疗设备购置、固定资产管理等事项;对市级公立医院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实施、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监管。
      4.按照程序聘任市级公立医院院长,并签定任期目标责任书,审定公立医院年度绩效工资总量,委托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按照任期目标责任和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对市级公立医院实施绩效考核。
      5.每年听取市级公立医院院长关于医院年度运营情况的报告、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年度绩效考核情况的报告、有关单位履职情况报告;对市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情况作出评价,决定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6.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决策的执行,承担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监督市级公立医院运行。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1.贯彻执行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决议、文件和会议精神,指导督促市级公立医院落实各项改革措施。
      2.协调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专项工作;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3.每年组织实施对市级公立医院的年度绩效考核,并向市级
      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报告考核情况,提出考核结果运用意见。
      4.负责起草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各类文件和材料并及时整理归档;组织筹备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各种会议和活动。
      5.监督市级公立医院运行,及时收集报告市级公立医院运营活动报表、工作动态等情况,并向有关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6.负责办理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议事制度

      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实行全体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全体会议一般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由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单位和公立医院代表列席;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主任认为必要,可以临时召开全体工作会议。主任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今后,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成员如发生人事变动,皆由其接任者或分管医改工作的同志继续担任相应职务,不再另行发文。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0日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函〔2016〕2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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