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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2016-0256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年10月19日 |
文号 | 安政办发〔2016〕154号 | 公开日期: | 2016-10-20 16:32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5〕3号)精神,不断提升我市文化软实力和产业竞争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是省委、省政府在新形势下对文化产业战略地位和重大作用的准确把握,《意见》的出台对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提升产业竞争力、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对提升全民文化素质、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提高文化软实力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各级各部门要主动把文化产业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认真研判、准确把握产业融合发展新趋势,打破部门行业区域藩篱,创新理念方式手段,抓好政策措施落实,在切实提升产业的创意水平和整体实力的基础上,更加积极主动地发挥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对相关产业发展的支持作用,以文化提升相关产业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以融合发展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实现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目标要求
把文化产业作为我市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突破口,加快培育“文化+”新业态,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到2020年,基本形成全市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融合发展格局,装备制造、新型材料、富硒食品、生物医药、生态旅游、建筑业、信息业、农业和体育等相关产业文化内涵显著提升。在全市培育5家品牌优势突出、设计效益显著的设计类示范企业,建成1个辐射力强、服务体系完善、带动作用明显的文化创意园区,培育一批高素质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人才,创造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融合发展的新型村镇,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增加值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明显提高,相关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明显提高,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三、重点任务
1.与制造业融合。围绕培育壮大新型工业,鼓励支持文化企业与制造企业深度合作,使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融入装备制造、新型材料、清洁能源、富硒食品、生物医药、日用轻工等领域。
引导企业设立创意设计中心、实验室和协同创新中心,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设计应用研究,通过文化元素渗透,促进工业设计向高端综合设计服务转变,推动工业设计服务领域延伸和服务模式升级。支持企业、学校、行业协会等举办各类工业产品设计大赛。大力推动在生活消费品制造中引入文化创意元素,增加多样化供给,引导消费升级,推动生活日用品、礼仪休闲用品、服装服饰、家居用品、数字产品、文化体育用品、食品等消费品工业向创新创造转变,增加消费品的文化内涵和附加值,形成一批综合实力强的自主品牌,提高整体效益和竞争力。(市工信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商务局配合)
2.与旅游业融合。依托现有的生态旅游景区,深入挖掘景区文化元素,提炼文化主题和符号,打造具有地域文化、符合景区文化主题的雕塑或景观小品,着力提升“一山一湖一城”核心景区文化内涵,引导文化消费。鼓励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进入旅游业,提升文化旅游产品开发和服务设计水平,促进发展特色文化旅游,促进发展参与式、体验式等新型业态。鼓励文化创意、演艺、工艺美术与旅游资源整合,开发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情的旅游演艺精品和旅游商品。支持建设富有文化特色与内涵的休闲街区、特色村镇、旅游度假区,加快培育文化旅游精品。(市旅游局牵头,市发改委、市文广局配合)
3.与数字内容产业融合。全面推动三网融合以及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依托数字技术、互联网、软件资源,将我市各种文化资源与最新数字技术相结合,大力培育发展以数字技术为载体的文化产业,以高端技术带动传统产业实现数字化更新换代,支持文化内容、装备、材料、工艺、系统的开发和利用,加快文化产品和服务数字化、网络化进程。扩大影视制作、城市影院、广告传媒产业,促进文化创意、动漫游戏、移动多媒体等新兴文化业态发展。鼓励对舞台剧目、音乐、美术、文化遗产的数字化转化,支持开发适宜互联网、移动终端的数字文化产品。积极扶持内容健康向上、富有创意的优秀原创动漫产品的创作、生产、传播和消费。(市文广局牵头,市工信局、市科技局配合)
4.与人居环境建设融合。鼓励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单位参与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强化创意设计理念,丰富文化元素,提升城乡居民宜居水平。强化文化传承创新,有效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加强文化生态保护,保持乡村原始风貌、文化特色和自然生态,保护有历史、艺术价值的传统村落和民居,打造特色小镇,建设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市住建局牵头,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文广局、市旅游局配合)
5.与特色农业融合。充分发挥文化在服务“三农”中的作用,鼓励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及个人工作室为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农户开展多种形式的创意设计,提升农产品文化附加值,提高农业品牌的知名度。建立健全地理标志的地方性技术标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与检测体系,扶持地理标志产品,鼓励利用信息技术创新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农产品营销模式。加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场所的创意设计,支持建设集农耕体验、田园观光、教育展示、文化传承于一体的休闲农业观光园,培育一批休闲农业知名品牌。(市农业局牵头,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质监局配合)
6.与体育产业融合。鼓励文化企业向体育领域拓展,支持发展体育竞赛表演、电子竞技、体育动漫等新业态。加强创意设计,提升体育用品及衍生产品附加值。丰富传统节庆活动内容,支持各地依托自然人文资源举办特色体育活动。(市体育局牵头)
四、政策支持
1.落实财税支持政策。加快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认定标准和认定试点工作,确定企业创意设计费用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将《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提出的财税、金融、土地等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落实《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安政发〔2013〕36号)中的土地、财税政策,设立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文化产业公共设施建设和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扶持,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快速发展。(市财政局牵头,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国土局、市文广局配合)
2.营造创意创新环境。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健全创新创意激励保障机制。支持企业和个人加强产品研发和内容原创,推动文化内容、形式、手段创新。提高政府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发挥各类公共文化机构功能,培育公众文化创新创造意识,积极推动文化创意园区建设。(市文广局牵头,市工商局、市科技局配合)
3.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发挥高校院所、文化企业、园区基地、创业创意孵化器等各自优势,推进产学研用合作培养人才,将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人才纳入“十强百优”计划,实施重点文化设施经营管理人才培养计划,有效提升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单位等的经营管理水平。(市文广局牵头,市人社局、市教育局配合)
4.扩大市场需求。支持创意和设计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培育特色创意和设计类中小企业集群。鼓励实施文化消费补贴制度,推动消费观念转变,激发创意和设计产品服务消费需求,扩大文化消费规模。结合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扩大各类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政府采购。鼓励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络销售,在商贸流通业改造升级中,运用创意和设计促进专业市场和特色商业街发展。(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广局配合)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组织协调、统筹规划和政策制定,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政策落实、评价考核和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文广局。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各县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推动本县区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2.强化任务落实。各县区、各牵头工作部门要把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作为促进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工作,细化分工,落实责任,编制专项规划,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文件,切实把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各县区、各牵头部门要按季度将落实进展情况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将落实情况纳入重点督查内容。
3.完善产业统计。各级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统计制度,健全文化产业统计数据库,加强对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类产业的统计,强化对文化产业数据的核算和评估,按季度发布文化产业统计数据,为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提供真实可靠依据。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发〔2016〕154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5〕3号)精神,不断提升我市文化软实力和产业竞争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是省委、省政府在新形势下对文化产业战略地位和重大作用的准确把握,《意见》的出台对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提升产业竞争力、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对提升全民文化素质、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提高文化软实力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各级各部门要主动把文化产业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认真研判、准确把握产业融合发展新趋势,打破部门行业区域藩篱,创新理念方式手段,抓好政策措施落实,在切实提升产业的创意水平和整体实力的基础上,更加积极主动地发挥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对相关产业发展的支持作用,以文化提升相关产业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以融合发展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实现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目标要求
把文化产业作为我市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突破口,加快培育“文化+”新业态,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到2020年,基本形成全市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融合发展格局,装备制造、新型材料、富硒食品、生物医药、生态旅游、建筑业、信息业、农业和体育等相关产业文化内涵显著提升。在全市培育5家品牌优势突出、设计效益显著的设计类示范企业,建成1个辐射力强、服务体系完善、带动作用明显的文化创意园区,培育一批高素质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人才,创造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融合发展的新型村镇,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增加值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明显提高,相关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明显提高,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三、重点任务
1.与制造业融合。围绕培育壮大新型工业,鼓励支持文化企业与制造企业深度合作,使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融入装备制造、新型材料、清洁能源、富硒食品、生物医药、日用轻工等领域。
引导企业设立创意设计中心、实验室和协同创新中心,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设计应用研究,通过文化元素渗透,促进工业设计向高端综合设计服务转变,推动工业设计服务领域延伸和服务模式升级。支持企业、学校、行业协会等举办各类工业产品设计大赛。大力推动在生活消费品制造中引入文化创意元素,增加多样化供给,引导消费升级,推动生活日用品、礼仪休闲用品、服装服饰、家居用品、数字产品、文化体育用品、食品等消费品工业向创新创造转变,增加消费品的文化内涵和附加值,形成一批综合实力强的自主品牌,提高整体效益和竞争力。(市工信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商务局配合)
2.与旅游业融合。依托现有的生态旅游景区,深入挖掘景区文化元素,提炼文化主题和符号,打造具有地域文化、符合景区文化主题的雕塑或景观小品,着力提升“一山一湖一城”核心景区文化内涵,引导文化消费。鼓励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进入旅游业,提升文化旅游产品开发和服务设计水平,促进发展特色文化旅游,促进发展参与式、体验式等新型业态。鼓励文化创意、演艺、工艺美术与旅游资源整合,开发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情的旅游演艺精品和旅游商品。支持建设富有文化特色与内涵的休闲街区、特色村镇、旅游度假区,加快培育文化旅游精品。(市旅游局牵头,市发改委、市文广局配合)
3.与数字内容产业融合。全面推动三网融合以及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依托数字技术、互联网、软件资源,将我市各种文化资源与最新数字技术相结合,大力培育发展以数字技术为载体的文化产业,以高端技术带动传统产业实现数字化更新换代,支持文化内容、装备、材料、工艺、系统的开发和利用,加快文化产品和服务数字化、网络化进程。扩大影视制作、城市影院、广告传媒产业,促进文化创意、动漫游戏、移动多媒体等新兴文化业态发展。鼓励对舞台剧目、音乐、美术、文化遗产的数字化转化,支持开发适宜互联网、移动终端的数字文化产品。积极扶持内容健康向上、富有创意的优秀原创动漫产品的创作、生产、传播和消费。(市文广局牵头,市工信局、市科技局配合)
4.与人居环境建设融合。鼓励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单位参与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强化创意设计理念,丰富文化元素,提升城乡居民宜居水平。强化文化传承创新,有效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加强文化生态保护,保持乡村原始风貌、文化特色和自然生态,保护有历史、艺术价值的传统村落和民居,打造特色小镇,建设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市住建局牵头,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文广局、市旅游局配合)
5.与特色农业融合。充分发挥文化在服务“三农”中的作用,鼓励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及个人工作室为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农户开展多种形式的创意设计,提升农产品文化附加值,提高农业品牌的知名度。建立健全地理标志的地方性技术标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与检测体系,扶持地理标志产品,鼓励利用信息技术创新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农产品营销模式。加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场所的创意设计,支持建设集农耕体验、田园观光、教育展示、文化传承于一体的休闲农业观光园,培育一批休闲农业知名品牌。(市农业局牵头,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质监局配合)
6.与体育产业融合。鼓励文化企业向体育领域拓展,支持发展体育竞赛表演、电子竞技、体育动漫等新业态。加强创意设计,提升体育用品及衍生产品附加值。丰富传统节庆活动内容,支持各地依托自然人文资源举办特色体育活动。(市体育局牵头)
四、政策支持
1.落实财税支持政策。加快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认定标准和认定试点工作,确定企业创意设计费用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将《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提出的财税、金融、土地等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落实《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安政发〔2013〕36号)中的土地、财税政策,设立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文化产业公共设施建设和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扶持,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快速发展。(市财政局牵头,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国土局、市文广局配合)
2.营造创意创新环境。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健全创新创意激励保障机制。支持企业和个人加强产品研发和内容原创,推动文化内容、形式、手段创新。提高政府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发挥各类公共文化机构功能,培育公众文化创新创造意识,积极推动文化创意园区建设。(市文广局牵头,市工商局、市科技局配合)
3.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发挥高校院所、文化企业、园区基地、创业创意孵化器等各自优势,推进产学研用合作培养人才,将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人才纳入“十强百优”计划,实施重点文化设施经营管理人才培养计划,有效提升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单位等的经营管理水平。(市文广局牵头,市人社局、市教育局配合)
4.扩大市场需求。支持创意和设计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培育特色创意和设计类中小企业集群。鼓励实施文化消费补贴制度,推动消费观念转变,激发创意和设计产品服务消费需求,扩大文化消费规模。结合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扩大各类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政府采购。鼓励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络销售,在商贸流通业改造升级中,运用创意和设计促进专业市场和特色商业街发展。(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广局配合)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组织协调、统筹规划和政策制定,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政策落实、评价考核和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文广局。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各县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推动本县区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2.强化任务落实。各县区、各牵头工作部门要把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作为促进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工作,细化分工,落实责任,编制专项规划,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文件,切实把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各县区、各牵头部门要按季度将落实进展情况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将落实情况纳入重点督查内容。
3.完善产业统计。各级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统计制度,健全文化产业统计数据库,加强对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类产业的统计,强化对文化产业数据的核算和评估,按季度发布文化产业统计数据,为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提供真实可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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