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部门动态 > 正文内容

    市食药监局三举措认真落实 《陕西省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

    作者:佚名 时间:2016-10-20 09:14 来源:市食药监局 字号: 打印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陕西省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16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为5年。为贯彻落实好《办法》,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积极采取措施确保该《办法》落实到实处。
      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专题局务会,研究讨论《陕西省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在我市的贯彻落实。唐纹局长组织局领导班子、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陕西省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吃准吃透《办法》的真实本意。二是落实上力求实际。由食品安全协调应急科牵头,各业务科室根据《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和日常监管工作特点,提出具体可行的实施举措,确保《办法》真正得到落实。三是行动上自觉主动。市局要求全系统干部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要以《办法》的出台为契机,自觉主动,履职尽责,依法行政,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确保饮食安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叶苗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