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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绿灯一路歌

 

作者:赵攀强 …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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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创人民满意单位纪实

  旬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不断加强交警队伍建设,创造性的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以崭新的风貌赢得了上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和赞誉。2004年该大队被省公安厅授予人民满意单位;被省交警总队授予“创佳争优”优秀单位;被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分别授予全市人民满意单位。全队有18名同志受到省、市、县的表彰奖励。成绩和荣誉的背后是他们辛勤的汗水和坚实的足迹。
  在服务中赢得民心
  旬阳县是一个典型的以公路运输为主的山区县,全县共有县乡村道路3000余公里。警力少、战线长、路况差、事故多是该县交通现状的真实写照。为此,大队把根治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作为突破口,在县城区各主要街道增设标识标线,划定车辆临时停靠点,在县城区最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的老城洞子口外增设了红绿灯,有序引导过往车辆,有效地缓解了城区道路混乱拥堵的矛盾。同时对全县道路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摸排,对36处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进行了有效治理,其中疏通交叉路口5处,制作安装各类大型警示宣传标语牌56块,安装减速灯3组,凸透镜11组,红绿灯3组,减速带11处,增设报警电话13个,配合公路、交通、城建等部门,增设钢筋混凝土标准防护墩21469个,画各类标志、标线179公里。通过对危险路段的治理,有效地预防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实现了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大幅度下降,三年来无一起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万车死亡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工作目标。
  在执法中树立新形象   
  长期以来,交通事故处理和纠正违章处理工作一直是困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难点问题,它关系千家万户的直接利益,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不满。为了有效改善这一现状,使公安工作完全置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有效监督之下,大队领导班子经过大量的调查研究,在全队推出事故处理“一卡一表”工作法,敞开事故处理“明白窗”;实行违法驾驶员处理公示制,即执勤民警在查处违法司机的过程中,除依法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违法驾驶员进行处理外,还必须将查处的时间、地点、违法驾驶员的姓名、违法的内容、适用法律法规条款、处理结果、执法民警的姓名统统放大公布上墙,接受驾驶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防止出现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处理不公、暗箱操作、执法随意性过大、群众来回跑冤枉路等行为发生。
  过去,在大多数群众的眼里,交警执法除了罚款,还是罚款。为从根本上扭转群众的这种看法,大队紧紧抓住《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的机遇,组织民警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从它的立法本意,教育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体现人性化管理,收到了很好的效果。2004年7月份的一天,大队在构元执勤室的两位民警顶着烈日在316国道构元段上执勤,突然一辆带着一位60余岁老人的两轮摩托车疾驰而来,经检查,驾驶员和这位老人均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且摩托车也没有第三者责任险,按规定应予以处罚。但该驾驶员却神色慌忙的对民警说,这位老人是他的母亲,因患病,急需送往县医院治疗。见此情形,两位民警不由分说,将这老人搀上警车,和那位驾驶员一块将老人送到医院。事后这名驾驶员主动来到构元执勤室接受了处罚,并拉住两位民警的手一再表示感谢。像这样的事例在旬阳公安局交警大队随处可见,正是这一桩桩小事,架起了当事人和交警之间的一座座桥梁,赢得了群众对交警工作的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在管理整肃队伍     
  如何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建设一支以政治坚定、业务精良、作风过硬、具有强大战斗力和工作活力的交警队伍,使交警“窗口”更加明亮,是该队近几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他们从抓队伍管理入手,在加强民警的纪律作风和工作作风建设中推出了一个又一个新招。实行民警等级化管理,按月考核,年终评比,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有效地解决了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激发了民警奋发向上,争创一流的工作热情。实行民警违规公示制,大队从去年初开始,对违反大队规章制度,或者违反警容风纪的民警,大队领导除当面指出、批评教育外,一律将违规民警的姓名、违规时间、违规内容、处理结果公示于众,并记录备案,年底取消评先进资格。实行领导去向牌制度,即在大队每一位领导的办公室门上安装一块领导去向牌,领导上班时间到哪里、干什么、如何联系,由领导亲自在去向牌上填写,这样一来领导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手机)、去向及时公布于门上,方便了办事群众,增进了团结,密切了警民关系。坚持不懈地贯彻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防止触动“高压线”,大队与每一位民警签订了禁赌禁酒责任书,坚决杜绝民警酒后驾车、工作值班期间饮酒和赌博等问题发生。为了加强对大队车辆的管理,大队还实行了车辆外出管理制度,对机关所有车辆一律实行集中管理,外出时由专人登记,准确记载出车时间,出车事由和驾驶员姓名,杜绝公车私用,有效地防止了民警在“车”上出问题。
  (作者分别系中共旬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旬阳县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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