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
(4)市财政局
(3)市政府办
(3)市工信局
(3)市扶贫局
(2)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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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全称 | 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时间: | 2019-07-10 | ||
办公地址 | 安康国家高新区创新创业中心 | 办公电话 | 0915-3362200 | 单位网站 | http://www.sxakhidz.gov.cn |
单位职能 |
高新区党工委:代表市委在高新区实施党的领导。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制定高新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措施;研究决定高新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加强高新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抓好纪律检查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协调有关部门抓好高新区政法工作,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配合人大、政协做好高新区的有关工作,指导、抓好群众团体工作。
高新区管委会:受市政府委托,行使政府赋予的管理权限。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按照省政府批准的总体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分区规划和建设性详细规划;研究、制定、实施高新区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高新区科技创新工作;负责规划区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和项目审批;负责规划区土地统征、储备和土地使用权转让;负责高新区融资平台建设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负责企业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托管规划区内的建民镇、江北办事处的部分村组;管理规划区内的社会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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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
安康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暂定事业编制55名(在工业园区管委会现有15名事业编制基础上增加40名),人员经费列入高新区财政预算。设书记1名(由市级领导兼任)、主任1名,副书记2名(1名由管委会主任兼任,1名兼任纪工委书记),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暂定6个,科级领导职数6正10副。另在综合经济部门设总工程师3名、总会计师1名(均为副科级领导职务)。内设的6个机构分别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