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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市直单位第二轮巡察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18-09-21 15:39
  按照《四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和2018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安排,依据《安康市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18年9月下旬开始,利用3个月左右时间实施2018年市直单位第二轮巡察工作。依据巡察方案要求,具体受理以下六个方面问题的反映:
  (一)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树立“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情况;
  (二)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坚定理想信念情况;
  (三)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情况;
  (四)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情况;
  (五)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情况;
  (六)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

  市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安康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康市金盾保安服务总公司、市演艺影视公司。举报电话:18391501139,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举报电子邮箱:akswdexcz@sohu.com。
  市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市机场建设协调办公室、市第二中学、市粮食储备库。举报电话:18829759023,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举报电子邮箱:ankangxuncha2018@sina.com。
  市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巡察市公路管理局、市第一幼儿园、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举报电话:17809150180,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举报电子邮箱:akxcdsz@163.com。
  市委第四巡察组负责巡察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市蚕桑中心、市蚕种场。举报电话:17806855542,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举报电子邮箱:shizhidisixunchazu@163.com。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涉及个人诉求等非本轮被巡察单位的信访举报,巡察组不予受理,请按规定向相关单位和部门反映,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中共安康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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