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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打造“制度坚盾” 保障生态健康

作者:方良庭 来源:岚皋县 发布时间:2018-08-11 11:03
  岚皋县以“金山银山就是绿水青山”为指路明灯,把“生态优先”要求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构建了生态保护四大制度体系,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在全市乃至全省持续保持领跑水平。
  一是建立组织领导体系。成立了县委书记任第一主任,县长任主任,各镇党委书记、县直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委员会,分别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査协调推进和技术指导工作,形成了党委政府牵头、人大政协监督、部门分工合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规划引领体系。相继出台了《岚皋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加快领跑生态美建设美好岚皋的决定》等系列指导性文件,制定了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时间表和路线图,绘就了集制度美、生活美、环境美于一身的岚皋发展蓝图。三是建立综合监管体系。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方案》、《河长制工作方案》落到实处,形成了“群众守点、村镇护段、政府保面”的纵向到底、横向互联的综合监管格局。四是建立考核倒逼体系。研究出台了《岚皋县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优化调整考核内容和分值设置,生态环保指标在全县大目标考核中的占比均达到25%以上。
  据调查结果显示,岚皋县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成效显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中的六大领域十大任务38项指标均已完成,走出了一条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共赢的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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