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投诉出租车不打表私自拼车不给发票的行为

    信件主题: 张先生-投诉出租车不打表私自拼车不给发票的行为
    来信人: 张先生 来信日期: 2020年07月22日 来信编号: SZXX202007220003
    信件内容: 一、事件描述:2020年7月21日19:07左右,我从安康火车站下火车后在出站口乘坐出租车到兴华都市花园小区,当我乘坐上此出租车后叫驾驶员出发,该出租车驾驶员并没有理会我,而是私自跑去15分钟左右,招揽了另外客2名乘客私自拼车,且没有征求我的同意;该出租驾驶员并没有打表,到达目的地后收取我车费15元;我向其索要机打正规发票时被该出租驾驶员告知全安康出租车都没有机打发票,只有手撕发票,最后就给了我两张手撕发票,且态度恶劣。二、我的诉求:1.出租车不打表、私自拼客、不给乘客出租车机打正式发票的行为,请交通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巡游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进行逐条严惩;2.当时的驾驶员没有体现出日常正规出租车所具备的职业素养,请核查回复:此辆出租车是否拥有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此驾驶员是否有参加出租车岗前培训?此驾驶员是否有取得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信件回复: 市运管局:1.我局立即进行调查,经调查,来电人反映事件属实。我局根据《巡游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对金康出租车公司给予了500元罚款的处罚,并依据《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对当事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扣5分记录。 2。经核实该车属于金康出租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具有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且该司机有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3.针对此驾驶员违规经营行为已暂扣车辆让其进行学习培训。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回复单位: 市运管局
    回复时间: 2020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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