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搜索
李先生-协调审批建房手续
信件主题: | 李先生-协调审批建房手续 | ||||
来信人: | 李先生 | 来信日期: | 2020年09月15日 | 来信编号: | DH202009150147 |
信件内容: | 2019年11月,向安康市政务大厅国土局窗口递交了位于高新示范区新义村4组的房屋重建申请书, 但至今未得到任何答复意见。 | ||||
信件回复: | 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接到此工单后,包村干部第一时间和投诉人进行了电话沟通,详细了解了事情的真实情况。经主管部门核实,李先生属于拆迁户,旧房已拆除,于2017年11份签订协议并进行了货币补偿安置,因此李先生不符合建房条件。 | ||||
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
回复时间: | 2020年09月16日 | ||||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