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协调审批建房手续

    信件主题: 李先生-协调审批建房手续
    来信人: 李先生 来信日期: 2020年09月15日 来信编号: DH202009150147
    信件内容: 2019年11月,向安康市政务大厅国土局窗口递交了位于高新示范区新义村4组的房屋重建申请书, 但至今未得到任何答复意见。
    信件回复: 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接到此工单后,包村干部第一时间和投诉人进行了电话沟通,详细了解了事情的真实情况。经主管部门核实,李先生属于拆迁户,旧房已拆除,于2017年11份签订协议并进行了货币补偿安置,因此李先生不符合建房条件。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回复单位: 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回复时间: 2020年09月16日
    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