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投诉出租车司机拒载行为

    信件主题: 陈先生-投诉出租车司机拒载行为
    来信人: 陈磊 来信日期: 2020年09月06日 来信编号: DH202009060461
    信件内容: 2020年9月6日晚上21:30,陈先生从兴安门新体育场门口搭乘出租车前往大桥路煌上煌大酒店,上车后出租车司机以距离太远为理由拒绝将陈先生送达目的地,现陈先生投诉该出租车司机拒载行为,希望相关部门核查给予处理。
    信件回复: 市运管局:视频显示9月6日晚上21:30分左右陈先生一行两人在金州广场门口附近打车前往大桥路,驾驶员并无拒载行为,上车后按规定使用计价器,到了目的地由于其中一个乘客临时说要去别的地方,驾驶员抱怨了几句,对方就付了车费后自行下车了,以上是调查全部内容。公司已经于9月7日下午15:10分左右和陈先生进行了联系,详细和对方作了沟通解释,对于驾驶员的服务态度问题表示歉意,同时感谢乘客的监督,对方表示满意不追究。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回复单位: 市运管局
    回复时间: 2020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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