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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先生-核实收取垃圾费用是否合理
信件主题: | 白先生-核实收取垃圾费用是否合理 | ||||
来信人: | 白先生 | 来信日期: | 2020年08月02日 | 来信编号: | DH202008020306 |
信件内容: | 2019年6月,向福临新居物业缴纳2500元费用(其中500元为装修垃圾费用、2000元为装修押金),物业告知待装修结束后将2000元押金予以退还。2020年3月份家装修竣工后,8月2日前往物业退还装修押金,但物业扣除了200元装修垃圾费,且未提供相关票据,在此之前已缴纳过装修垃圾费,现物业重复收费不合理,希望相关单位进行核实。 | ||||
信件回复: | 安康中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经向物业公司核实,扣除住户的200元是违约金费用,在8月2日当天开有收款票据。扣除原因是因为住户扩大了厨房门,改变了厨房门位置,并非重复收取费用。 | ||||
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安康中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回复时间: | 2020年08月03日 | ||||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