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举报非法电鱼行为

    信件主题: 陈先生-举报非法电鱼行为
    来信人: 陈树林 来信日期: 2020年05月03日 来信编号: DH202005030482
    信件内容: 2020年5月3日22:30左右,瀛湖中学靠近汉江流域有市民在此非法电鱼,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现陈先生希望相关单位调查核实尽快制止此行为。
    信件回复: 汉滨区:接到陈先生的反映后,汉滨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迅速开展行动,到事发周边水域进行宣传巡查,共开展宣传巡查工作2次,出运执法人员11人次,对附近水域停靠的船只,逐一检查,张贴《汉滨区农业农村局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关于实行2020年汉滨区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宣传巡查期间教育劝返2人,后期我们将加大事发地水域巡查力度。 巡查过程中,走访周边群众得知:该段水域有个别人员在利益的驱使下,非法捕鱼。捕鱼的时间、地点不固定,偶发性、流动性、机动性较强,与执法人员打游击而且都在夜间及周末进行,给执法过程带来一些困扰。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对此段水域不定时、不定点的加大巡查力度,分人分组分时段、白天晚上交叉巡查或蹲守排查,严厉打击此段水域非法捕鱼活动。 今年以来,按照《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野生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汉滨区农业农村局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关于实行2020年汉滨区禁渔期制度的通告》,不断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利用媒体、广播巡回进行宣传,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渔业法规,提升群众对渔业资源及水域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水平,增强其自觉守法意识。下一步,我们将加强《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正确引导,加大宣传、加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电打鱼活动。 再次对您的投诉举报表示诚挚感谢,并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关注汉滨渔业渔政工作,让我们共同为辖区江河湖泊的生态环境保护及水产事业做出新的贡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积极举报违法捕捞行为。举报电话: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区分局110:3212926;汉滨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3200392。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回复单位: 汉滨区
    回复时间: 2020年05月06日
    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