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先生-举报非法开采石子问题

    信件主题: 某先生-举报非法开采石子问题
    来信人: 匿名 来信日期: 2020年03月15日 来信编号: DH202003150236
    信件内容: 2020年3月13日开始,有人用挖机在洞桥村4组的通组路上开采石子售卖盈利,现诉求人希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该行为是否违法。
    信件回复: 安康瀛湖旅游区管委会:3月18日,瀛湖生态旅游区综合执法大队联系洞桥村支书前往事发地现场踏勘了解情况。该村四组组长陈述,本组村民张某卫前几天在原废弃安岚路与晏洞路之间,沿废弃路收集山体自然滑塌落石两方,堆放于自己院落,尚不构成违法,其他未发现采石挖山现象,洞桥村也没有石矿开采,村道旁堆放砂石点为安岚高速建设施工单位的建材。由于该诉求件为普通保密件,无法联系举报人。特此回复。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回复单位: 安康瀛湖旅游区管委会
    回复时间: 2020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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