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先生-建议惠康中心广场实施疫情防护措施

    信件主题: 某先生-建议惠康中心广场实施疫情防护措施
    来信人: 某先生 来信日期: 2020年01月27日 来信编号: DH202001270345
    信件内容: 白河县城关镇人民医院对面的惠康中心广场已正常营业,但未实施任何疫情防护措施,某先生认为“肺炎疫情”期间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现建议相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协调惠康中心广场做好疫情防护措施。
    信件回复: 白河县:根据白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一号,第二号,第三号令),均未对超市要求停业及其他具体防疫措施要求,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按照疫情防控的总要求,严格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工作人员多次电话联系,当事人均未接电话。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回复单位: 白河县
    回复时间: 2020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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