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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先生-建议惠康中心广场实施疫情防护措施
信件主题: | 某先生-建议惠康中心广场实施疫情防护措施 | ||||
来信人: | 某先生 | 来信日期: | 2020年01月27日 | 来信编号: | DH202001270345 |
信件内容: | 白河县城关镇人民医院对面的惠康中心广场已正常营业,但未实施任何疫情防护措施,某先生认为“肺炎疫情”期间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现建议相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协调惠康中心广场做好疫情防护措施。 | ||||
信件回复: | 白河县:根据白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一号,第二号,第三号令),均未对超市要求停业及其他具体防疫措施要求,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按照疫情防控的总要求,严格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工作人员多次电话联系,当事人均未接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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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白河县 | ||||
回复时间: | 2020年01月27日 | ||||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