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举报车辆非法运营

    信件主题: 王先生-举报车辆非法运营
    来信人: 王先生 来信日期: 2019年12月28日 来信编号: DH201912280248
    信件内容: 2019年12月28日下午14点10分,王先生在高新妇幼保健院门口乘坐一辆白色别克小轿车(车牌:陕GSC360)前往天池洗浴(金州城),在到达目的地后司机要求王先生支付30元车费,王先生认为车费过高,拒绝支付,随后司机将王先生拉回原地,在行驶到三桥头时,王先生强行下车,并且使用微信支付15元车费,现王先生举报该车辆非法运营载客,希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予以处分。
    信件回复: 市运管局:首先王先生为了您自身的安全、合法权益的保障请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请不要和黑车司机发生冲突。请及时拨打110或者拨打12345用手机录下视频报来我所投诉。针对你所说的情况,我们对此车辆已进行登记,并且希望你能配合我们查处该车,因为作为执法部门,我们对黑车的认定必须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足,所以希望你能带领相关证据和身份证件来我所做一份笔录,以便于我们上路巡查发现该车后,直接依法处理。我们的办公地址在:汉滨区朝阳路8号交通及校园内。联系电话:3114370.在此我们真诚希望广大市民,要珍爱生命,提高安全意识,一定要乘坐“车型、顶灯、颜色、门字、计程器”五统一的合法营运出租汽车,拒乘“黑车”,支持并配合执法部门查处“黑车”,彻底铲除“黑车”生存的土壤。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回复单位: 市运管局
    回复时间: 2019年12月30日
    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