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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女士-投诉城关第三小学不履行教师职责
信件主题: | 某女士-投诉城关第三小学不履行教师职责 | ||||
来信人: | 某女士 | 来信日期: | 2019年12月23日 | 来信编号: | DH201912230608 |
信件内容: | 2019年12月23日,平利县城关第三小学二年级2班的数学老师(张远红)在钉钉APP软件上(家长群)通知家长周末作业由家长批改,如家长不批改,就在家长群里对家长点名批评,且对学生惩罚将周末的作业抄写一边,诉求人认为部分家长文化程度较低,无法批改作业,且批改作业应属于老师的职责,故诉求人认为该老师做法不合理。现诉求人希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予以处理。 | ||||
信件回复: | 平利县:经调查核实,诉求人所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城关三小已对该教师做出批评,要求其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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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平利县 | ||||
回复时间: | 2019年12月31日 | ||||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