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女士-投诉邮政快递故意滞留物品

    信件主题: 程女士-投诉邮政快递故意滞留物品
    来信人: 程女士 来信日期: 2019年12月19日 来信编号: DH201912190417
    信件内容: 2019年12月8日,程女士前往八仙镇中国邮政快递公司(狮坪街)邮寄食品(新鲜猪肉),12月11日,因程女士查询物流信息显示未发货,前往邮局询问,工作人员告知已发往西安,程女士朋友告知于12月14日收到食品已出现异味,后经查看,快递于12月13日寄往西安,程女士认为食品变质是由于快递公司未及时寄往西安导致,存在故意滞留行为,现程女士希望相关单位1、针对快递存在滞留现象给予解释;2、针对12月11日询问工作人员告知已发往西安但实际未发往给予解释。
    信件回复: 市邮政管理局:1.快递滞留原因:客户杨南山于2019年12月8日下午15点49分来平利县八仙镇邮局邮寄包裹,包裹单号为9897234111313.寄达地为西安,正常时间为2至3天左右。因当日邮车已于下午14点发往安康,故正常时间为12月9号下午14点发往安康,因次日将此包裹混放在已进系统的包裹当中,故当天已发往安康中心局,后发现邮件没有出口信息,于2019年12月13日在系统补做信息,收件人于2019年12月14日收到包裹,食品已经变质。 2处理结果:接到工单后第一时间联系收件人与寄件人,私下达成赔偿意见,于2019年12月19日下午18点10分将赔偿款200元打入杨南山名下。今日投诉人已经打电话撤销投诉。收件人和寄件人处理结果满意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回复单位: 市邮政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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