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投诉出租车司机拼客、未打表乱收费及服务态度恶劣

    信件主题: 刘女士-投诉出租车司机拼客、未打表乱收费及服务态度恶劣
    来信人: 刘女士 来信日期: 2019年11月06日 来信编号: DH201911060065
    信件内容: 2019年11月4日下午16:00左右,刘女士从建民社区附近乘坐陕GTA892出租车至张岭村张家大院附近,途中该出租车司机未经刘女士同意,私自进行拼客,后该司机与刘女士发生争吵,且该司机途中并未进行打表,到达目的地后向刘女士收取17元车费,刘女士认为不合理,现投诉该出租车司机私自拼客、未打表乱收费现象及服务态度恶劣问题,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并给予合理解释。
    信件回复: 市运管局:2019年11月4日16:00分左右驾驶员在建民社区附近搭乘投诉人,上车后打表运营,中途告知投诉人过去大概15元,投诉人表示让驾驶员打表运营,行驶到高新医院时遇另一乘客招手搭乘,投诉仁主动要求司机把这位乘客带上,到达投诉人的目的地打表17元,投诉人对此价钱很不满,于是便与驾驶员发生争执。 以上是调查的全部内容,投诉人反映情况不属实。经过公司的回复,对于驾驶员的态度深感歉意。也告知公司已经对当班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乘客表示满意不再追究。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回复单位: 市运管局
    回复时间: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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