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开具发票问题

    信件主题: 王先生-开具发票问题
    来信人: 王兵 来信日期: 2019年05月04日 来信编号: DH201905040176
    信件内容: 2019月5月4日21:00,王先生在城市庄园门口民途美蛙鱼火锅店用餐时,买断B套餐,共消费440元,用餐结束后要求将剩余啤酒带走,遭到商家拒绝,且不开发票,现王先生希望相关帮助协调开具发票。
    信件回复: 市税务局:汉滨区接到求助后,安排新城分局核查处理,新城分局李炜、李支荣二位工作人员对该店进行了实地核查,情况如下 :消费者王先生于2019年5月4日到该店就餐,实际付款440元。王先生要求现场开具正式发票,因该店属于新开业户,发票尚未购领,未能向王先生开具发票,经分局工作人员现场对该店进行了相关法规政策宣传和辅导,帮助和督促该店及时纠正错误行为,责令纳税人尽快领购发票并为王先生开具发票440元,及时提供正式发票。经双方现场友好协商,该店取得了王先生谅解,王先生撤销投诉,此事圆满解决。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回复单位: 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19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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