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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全市消防工作及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督查情况通报 公开目录: 督查通报
    索引号 719776475/2016-022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年08月16日
    文号 督办通报第二十六期 公开日期: 2016-09-14 14:59
    有效性 有效

    全市消防工作及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督查情况通报

      按照市政府要求,8 月8 日至15 日,市监察局、市安监局、市综治办、市消防支队组成2 个督查组,对各县区《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关于组建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实施意见》(安政办发〔2016〕50 号)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各县区按照市政府总体部署,紧扣年度目标任务,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1 至7 月,全市消防工作形势总体稳定,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一是夯 实了消防工作责任。各县区能够定期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层层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积极推行镇、村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完善消防安全三级网络,夯实消防责任,消防安全管控能力不断加强。旬阳县、石泉县、宁陕县、白河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开展了消防安全检查,专题研究了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了具体问题,率先组建了政府专职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二是巩固了基层基础工作。各县区建立健全了消防预算经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机制,逐年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持续加强消防设施设备、营房建设、队伍组建投入,推进了消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旬阳县率先在全市制定了消防规划,把消防基础设施与城市同步建设。汉阴县、岚皋县完成了消火栓建设任务,平利县、旬阳县、紫阳县完成了烟感探测报警装置和微型消防站建设,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三是加强了隐患排查整治。各县区健全了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改机制,先后开展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等专项整治行动,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场所人员聚集地摸排管控登记,对商场、超市、KTV、宾馆等开展了“拉网式”排查和重点督查,关停整改了一批违法单位,消除防范了火灾隐患,有效改善了全市消防安全环境。四是深化了消防宣传培训。各县区通过在主流媒体黄金时段和 LED 显示屏播出消防公益广告、修建永久性大型消防安全公益广告牌等方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防灾减灾技能和消防安全防范知识。在重点时段、敏感节点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新型媒体,定期推送火灾预防常识和灭火逃生知识,在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张贴悬挂消防安全警示牌,进一步提升群众避灾逃灾能力。五是完善了应急救援体系。各县区加快推进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不断扩充壮大灭火救援专家库,同时修订完善了灭火救援工作预案,积极开展了消防实战化训练和执勤岗位练兵,完善了县域消防应急救援体系,提高了基层消防队伍整体作战能力,消防安全救援专业化、规范化程度明显提升。
      二、存在问题
      从督查情况来看,还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个别县区对消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消防责任主体意识不强,对消防工作开会发文多,组织专项检查少。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未有效建立,抓消防工作的合力还不够。忽视消防规划布局,除旬阳县外,其他县区尚未完成“十三五”消防规划编制工作。二是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进展不平衡。除旬阳县、石泉县完成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外,宁陕县、白河县、高新区招聘数量与目标任务还有差距,其他县区仍停留在会议研究阶段。同时,除旬阳县、岚皋县、平利县、紫阳县、白河县外,其他县区尚未完成重点镇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影响了全年任务完成和全市集中培训。三是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缓慢。岚皋县、白河县营房附属设施及训练塔建设项目尚在立项,白河县、汉阴县消火栓损坏率高且部分消火栓无水。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无实质性进展,全面完成全年消防目标任务难度较大。
      三、督查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坚持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及时分析研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落实消防工作保障经费,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要夯实工作责任。各县区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坚决落实好消防安全党委政府领导责任、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法人主体责任,层层传递压力,级级夯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要认真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和本次督查反馈意见,迅速查漏补缺,夯实靠牢责任,积极扎实整改,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全面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三要限期整改隐患。要把重点督查与全面检查、明查与暗访、他查与自查相结合,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深入开展重点场所、特殊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常态化、地毯式摸底排查和隐患整治,把隐患消灭在初始状态。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整改,对消防违法行为要果断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严格整改到位,决不能麻痹大意、心存侥幸,坚决做到问题不处理不放过、隐患不整改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
      四要加大宣传力度。坚持以培训教育、消防宣传“七进”活动为载体,不断创新宣传内容和形式,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全民消防自防自救能力。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持续加大重点部位、特殊场所、人员密集地点消防安全及安全自救宣传的广度、深度和密度,切实形成群防群治、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

      公文PDF原文:督办通报第二十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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