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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2016年市政府第四至七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公开目录: 通知简报
    索引号 719776475/2016-021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年09月08日
    文号 督办通报第二十七期 公开日期: 2016-09-12 11:33
    有效性 有效

    2016年市政府第四至七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市政府分别于2016年5月4日、6月3日、6月22日、7月4日召开了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第七次常务会议,市政府督查室对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第四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共16 件)
      (一)已完成工作(9件,占56.3%)
      市发改委、项目办开展重点项目建设半年巡查;市政府办通报年度目标任务、公开承诺事项上半年完成情况;市发改委印发《综合交通枢纽和现代物流中心规划》、《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意见》;市交通局召开全市交通脱贫攻坚工作会议、拟定《交通脱贫攻坚和公路建设环境保障意见》;市财政局为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筹措2500万元资本金;市文广局印发《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 化服务体系方案》、《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方案》、《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市发改委、卫计局印发《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意见》。
      (二)正在推进工作(7件,占43.7%)
      1.市发改、统计等部门负责在新闻媒体通报经济运行情况。市发改委在中国发展网、《安康日报》通报了第一、二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市招商局在安康招商网、《安康日报》通报了上半年全市招商引资情况;市商务局在安康商务预报网、安康人民广播电台、安康新闻网、市商务局网站刊发了1 至7 月全市生活必需品运行分析和消费品市场综合分析,在市商务局网站上发布了上半年全市商务经济运行情况;市统计局在《安康日报》、市政府网站、市统计局网站发布了第一、二季度全市经济运行综合情况及主要行业运行情况,通报了第一、二季度全市各县区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
      2.市发改、统计等部门负责针对经济运行困难和问题,制定措施确保经济运行平稳。对拟定的《稳增长开好局加快追赶超越三十条措施》进行了修改完善。
      3.市发改委、卫计局负责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推动健康服务业发展。印发了《安康市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向中省相关部门进行了汇报衔接,累计争取卫生、社会福利、公共体育、养老、殡葬、残疾人等健康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5 个,总投资3.14亿元,到位资金1.99 亿元;加快办理项目立项、可研等各项审批手续,目前已审批4 个,备案2 个。
      4.市民宗局、各县区政府等负责对非法乱建庙宇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整治。市民宗局联合市委统战部下发了《关于依法遏制乱建庙宇反弹现象的通知》,对汉滨、旬阳、平利、汉阴等重点县区进行了检查,将汉滨区5 处暂不具备审批条件的宗教活动场所纳入政府管理,落实了管理责任;对汉阴县3 处乱建场所予以制止、1 处列入纯文保单位、1 处正完善手续拟纳入民间信仰场所规范管理;对石泉县1 处不符合规划的民间信仰场所予以查封;对宁陕县2 处拟批准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落实了属地管理责任。
      5.市交通局负责组建安康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正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6.市发改委、交通局负责围绕中心城市立体交通换乘系统建设、城市管道运输和轻轨发展、背街小巷开通小公交等问题开展调研,提出意见。市发改委正围绕中心城市立体交通换乘系统建 设、城市管理运输和轻轨发展等问题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市交通局已初步确定沿东西河堤内环线公交线路走向,拟购置车型意见已报市政府审定。
      7.市公安、安监等部门负责加强公共交通安全管理,提高公交服务质量和水平。市交警支队召开了安康中心城区占用公交港湾违法停车专项治理工作专题部署会议,从7 月1 日开始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中心城区公交港湾环境秩序整治,开展了暑期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对公交客运车辆违法违规现象进行了跟踪曝光和整治检查。市安监局聘请专业机构对瀛湖公交专线和安恒公交专线运行风险进行了安全评估,对交通运管部门履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和通报。
      二、第五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共22 件)
      (一)已完成工作(10件,占45.5%)
      市住建局拟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方案》、召开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会议;市安委办、地灾办、防汛办、食安办召开全市地质灾害防治、防汛、食品药品安全电视电话会 议;市民政局印发《生态健康养老产业示范市实施方案》;市编委办印发《市级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项目清单》和《代中省部门初审项目中介服务项目清单》;市监察局组织考察学习“放管服”改革;市审计局召开全市推进村级财务审计全覆盖工作现场会、拟定村级财务审计监督工作办法;市编委办对市县镇审计机构、编制、人员有关问题进行调研;市发改委、工信局、水利局召开全市涉水产业发展工作会议。
      (二)正在推进工作(12件,占54.5%)
      1.市发改委负责印发《加快安康开放发展意见》、《稳增长开好局加快追赶超越若干意见》、《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意见》。《关于加快安康开放发展的意见》正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关于稳增长开好局加快追赶超越的若干意见》正修改完善,《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已修改完善,待报市政府审定后印发。
      2.市发改委负责编制《涉水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和《富硒产业总体发展规划》。《安康市涉水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2016-2020)》正修改完善,《安康市富硒产业总体发展规划》已委托中国农业科技大学编制。
      3.市工信局负责制定《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已委托中国医科大学编制,中国医科大学专家组已赴我市就编制事宜进行了调研。
      4.市民政局负责召开全市生态健康养老产业示范市建设工作会议。已完成筹备工作。
      5.市编委办、考核办、财政局、人社局、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围绕市政务服务中心干部队伍建设、目标责任考核、配套设施完善等进行调研,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升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水平工作方案》,对加强中心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目标责任考核分值及完善大厅配套设施提出了意见,目前正征求各县区、相关部门意见,待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审定。
      6.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优化审批流程、扩大并联审批覆盖范围;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云平台建设;10月底前建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了全市政务服务质量提升会议,印发了《贯彻中省市“放管服”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实施方案》,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加大并联审批力度提出了意见。正修改完善《安康市政务服务云平台建设方案》。与建行安康分行、工行安康分行、长安银行安康分行签订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作共建协议,正进行长安银行1 至2 楼房产腾退、交易中心场所装修设计、硬件配套设计以及项目招投标前期准备。
      7.市总工会负责为工人文化宫项目筹集建设资金2000万元,争取省级项目资金 2000 万元。建设资金 2000 万元已筹集,同时向省总工会报送了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和资金申请。
      8.市财政局负责从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中,分两年安排4000万元用于工人文化宫建设。已从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
      9.市财政局负责按照年人均1000元标准设立市级劳模慰问及困难补助资金。已落实市级劳模慰问及困难补助资金 30万元。
      10.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市规划局、住建局、国土局、总工会负责 6 月底前完成市工人文化宫项目选址和规划,提交市规委会研究。选址已确定,召开了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评选会,正修改完善规划设计方案,未在规定时限完成规划。
      11.市防汛办、地灾办负责对防汛抢险救灾、防范地质灾害预案落实、物质储备、车辆与经费保障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7 月 25 日至29 日,市防指对主汛期防汛工作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预案修编、抢险队伍、物资储备、预警设备维护、车辆与经费保障等情况。
      12.市食安办负责开展“三小”专项整治。市食安办下发了《安康市“三小”综合整治方案》,成立了“三小”整治领导小组,建立了“三小”监管信息群,通过政府网站、微信、短信、LED 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扩大投诉渠道。各县区分别同各镇所签订了《“三小”综合整治目标责任书》,与“三小”生产经营户签订《“三小”综合整治告知书》。截至目前,全市完成 “三小”许可1358 户、小摊贩备案82 户。
      三、第六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共9 件)
      (一)已完成工作(5件,占55.6%)
      市住建局召开全市暨棚改工作会和命名表彰2015年度市级园林式集镇、单位、居住区、示范村;市教育局提交市委研究《“十 三五”中心城区教育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市发改委印发《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市财政局印发《市与县(区)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
      (二)正在推进工作(4件,占44.4%)
      1.市工信局负责提出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拟定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方案;提出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已拟定初稿,正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2.市规划局、住建局、国土局等负责加快长春路、北环线、南山路项目前期工作。长春路项目已纳入长春片区棚户区改造开发建设PPP 项目,正进行PPP 合同及合资协议谈判和初步设计编制,正组织400 亩建设用地报件。北环线项目已纳入省发改委、财政厅PPP 项目库,通过财政部第三批PPP 示范项目初选评审; 用地报批材料已上报省国土厅,正按要求补正相关材料。南山路项目正就南环快速干道南侧花卉市场拆迁补偿标准进行协商;完成农用地专用和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3.市教育局、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规划建设安康中学、安康市第一小学分校。已完成选址,正进行规划设计。
      4.市编委办、工信局、发展研究中心负责就完善信息化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以及机构职能整合,加快推进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信息服务标准化建设等进行调研,提出意见。暂未开展调研。
      四、第七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共18 件)
      (一)已完成工作(7件,占38.9%)
      市编委办制定《放管服实施方案》、召开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会议;市环保局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市住建局表彰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先进县区、单位和个人;市住建局确定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省考奖励3000 万元奖补标准和节余资金使用办法;市金融办召开金融机构助力实体经济推进会和“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推进会。市卫计局印发《安康市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二)正在推进工作(11 件,占61.1%)
      1.市发改委负责拟定我市贯彻实施《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意见。正在拟定。
      2.市发改委负责围绕《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对口汇报衔接,争取中省支持。已策划包装革命老区建设项目 398 个,总投资3500 亿元。
      3.市编委办负责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制定了《安康市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 建立了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及权责清单动态监督管理机制,编制了市级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4.市编委办负责针对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行“双随机” 监管机制。对市级所有具备行政执法的部门进行了执法检查事项梳理摸底,建立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市场监管过程中推行了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双随机”抽查机制。
      5.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制定优化政务中心建设管理服务工作方案。制定的《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提升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正征求各县区、各部门意见。
      6.市财政局负责测算家庭医生服务有关补助标准和筹资办法。正进行资料收集,待资料齐全后进行测算。
      7.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实施流域综合治理,推动全市流域地表水质持续稳定达标。制定了《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2016 年水污染防治年度实施方案》,正编制《蒿坪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规划》和县区水污染防治专项方案;正推进瀛湖生态保护、17 个重点镇“两厂(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建设;共开展水环境专项执法检查10 次,检查各类企业447 家,查处问题62 件,限产停产6 家,立案处罚24 家;在汉江干流设置了7 个水质自动监测站,每月对全市24 个断面水质进行监测。
      8.市住建局、工信局等负责加快推进11个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 19 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市 11 个县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正进行资金争取和方案评审;开展了全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情况调查,正组织编写全市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设施调查及整治方案。
      9.市扶贫局负责拟定《安康市政策性金融扶贫实验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正对拟定的《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10.市金融办负责拟定《关于加快建设安康高新金融服务聚集区的意见》和《绿色金融试点城市创建工作方案》。正对拟定的《关于加快建设安康高新金融服务聚集区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正进行《安康绿色金融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起草工作前期调研。
      11.市编委办负责调研市、县(区)政府金融机构建设问题。编委会已研究金融工作机构设置问题,研究意见按程序报省编委办审批后执行。

      公文PDF原文:督办通报第二十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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