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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6-97466 发布日期 2016-07-07 09:10
来源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内容概述 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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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夏来临,我市持续高温、高湿天气,微生物易于生长繁殖,食物容易腐败变质,细菌性食物中毒处于易发、突发、高发期。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注意饮食安全,并发布2016年夏季食品安全消费预警。
  一、采购食品及原料应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销售单位购买。购买生鲜肉类要注意查看是否有有效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品质检验报告。购买预包装食品应注意查验是否有生产许可标志、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真空包装的食品是否出现漏气、胀袋现象,采购时要尽量索要并保留相关票据。
  二、加工食品时要注意卫生,加工制作用餐具、砧板、容器应生熟分开,且用前消毒,用后洗净。所有食品原料应用流动的洁净水多次清洗,去除细菌和农药残留。
  三、食物最好现制现吃。做凉拌菜一定要清洗干净,不吃隔顿凉拌菜。隔顿隔夜食品要妥善保存,食用前要检查是否有异味,并充分加热,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后方可食用。
  四、慎重采食野菜和野生蘑菇,切勿采摘、采购、食用不明种类的野生蘑菇、野菜和野果;要正确烹调、烧熟煮透食用四季豆、发芽土豆等食品;谨慎选择食用生食海产品、熟卤肉、凉菜冷食等高风险食品。
  五、储藏食品要做到成品、半成品与原料分开、荤素分开、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做好防蝇、防尘、防虫、防鼠等工作。熟制食品存放在10℃至60℃之间的温度条件时,存放时间应不超过2小时;冷藏食物存放时间不宜超过24小时。
  六、外出就餐应选择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建议选择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级别较高(选择“笑脸”就餐)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在无证摊贩处就餐或购买食物。尽量减少选择电话订餐、微信订餐、网络订餐等不能参与食品制作全过程的订餐方式。如需网上订餐,应选择“距离近、有证照、卫生好、信誉高”的餐饮单位,订购的食品勿长时间存放,不网络订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七、学校、单位、建筑工地食堂、承接“谢师宴、升学宴、红白喜事”餐饮服务单位等涉及集体用餐的和自办宴席的,要保持操作加工环境清洁卫生,操作人员身体健康;不使用变质、有毒有害、感官异常的原辅材料;正确加工贮藏食物,做好餐饮具的消毒保洁;尽量不制作凉菜、野生菌等高风险菜品;承办宴席的厨师要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操作技能;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八、广大市民要自觉加强食品安全有关知识学习,提高自我鉴别能力,如果发生疑似食物中毒症状,要及时就医,并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投诉举报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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