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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市政府2016年重点工作公开承诺事项进展情况通报(续二) 公开目录: 通知简报
    索引号 719776475/2016-012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年06月22日
    文号 督办通报第十二期 公开日期: 2016-06-22 17:28
    有效性 有效

    市政府2016年重点工作公开承诺事项进展情况通报(续二)

      二十六、市金融办
      1.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增长 16%达到 1200 亿元,贷款增长18%达到650亿元,存贷比达到55%。截至 5 月底,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余额达1069.83 亿元,同比增长11.39%;贷款余额达567.13 亿元,同比增长9.66%;存贷比达53.55%。
      2.完成西安银行安康分行筹建工作。完成2家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工作,实现农信社改制全覆盖。完成西安银行安康分行挂牌筹建工作,已向省银监局递交了开业报告。宁陕、镇坪2 县召开了农商行创立大会,市银监局正审核开业申请资料。
      3.指导推动银行、保险、非银行金融机构等向高新区集中。成立了安康高新金融服务集聚区建设领导小组,抽调3 名专职人员在高新区管委会集中办公,正起草《安康高新金融服务集聚区建设实施方案》。
      4.每季度召开1次银企对接会,组织召开2次资本市场发展会,指导2家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5家企业在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指导汉滨区、旬阳县召开了银企对接会,正筹备召开农业产业化银企对接会和券商赴县区对接会;正指导、协助陕西女娲神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陕西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筹备工作。
      5.加快金融业改革发展,深入推进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区、国家政策性金融扶贫实验示范区试点创建和高新金融聚集区建设。国家政策性金融扶贫试验示范区和省级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区已获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农业发展银行、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批准,市金融办正会同市扶贫局、农发行安康分行起草《安康市建设政策性金融扶贫实验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6.全力做好地方性融资机构监管,扎实开展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确保我市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完成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年审,对小额贷款和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了合规性检查,实施了A、B、C 三级分类监管。调整充实了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完成了P2P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开展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咨询信息进行了清理整顿,配合西安市政府对我市部分群众在西安联合学院非法集资的涉案资产进行了清退。
      二十七、安康银监分局
      1.督导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全年贷款增速达到18%以上。截至 5月底,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达567.13 亿元,较年初增加19.93 亿元;贷款增速3.64%。
      2.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确保辖内银行业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截至 5 月底,全市银行业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3.完成西安银行安康分行挂牌开业工作,完成2家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工作。截至 5 月底,完成西安银行安康分行挂牌筹建工作,已向省银监局递交了开业报告。宁陕、镇坪2县召开了农商行创立大会,正进行开业申请资料审核。
      4.深入推进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区、国家政策性金融扶贫实验示范区试点创建和高新金融聚集区建设。督促指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规划布局网点,农发行安康市分行、长安银行安康分行2 家金融机构已迁址至高新区;国务院扶贫办已将安康市列为国家级政策性金融扶贫实验示范区;选派了一名工作人员脱岗专职赴高新区具体负责金融集聚区建设协调工作。
      5.完成宁陕县梅子镇瓦房村年度包抓帮扶任务,实现贫困户全部稳定脱贫。完成贫困户“一户一档”信息摸底,向 17户贫困户发放了产业发展基金1 万元,联系社会力量对10 户贫困儿童进行了慰问资助。
      二十八、人民银行安康中心支行
      1.确保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年末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截至 5 月底,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达567.13 亿元,同比增长9.66%。全市涉农贷款余额346.57 亿元,同比增长13.6%,高于同期全部贷款增速3.94 个百分点;全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138.27 亿元,同比增长25.15%,高于同期全部贷款增速15.49 个百分点。
      2.支农再贷款余额达到 15 亿元以上,其中利用优质信贷资产质押方式发放支农再贷款达到 1 亿元。截至 5 月底,全市支农再贷款余额达22.41 亿元,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9.91 亿元、扶贫再贷款3 亿元,利用优质信贷资产质押方式发放支农再贷款1 亿元。
      3.深入推动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区创建试点工作。石泉农商行印发了《2016 年金融扶贫工作方案》,计划对符合条件贫困户的评级授信面达90%以上,计划为每个贫困村优先安排100 万元的扶贫专项贷款;宁陕县扶贫局、财政局、信合联社联合印发了《2016年小额到户扶贫贴息贷款资金项目计划》,对2016 年度9312 万元小额到户扶贫贴息贷款分解到全县建档立卡的68 个村3104 个产业扶持户和28 个贫困村互助协会及专业合作组织。
      4.完成大河镇双明村年度包抓帮扶任务,实现贫困户全部稳定脱贫。选派一名科级干部作为扶贫专干入驻扶贫村,完成了一户一档信息调查摸底。
      二十九、农发行安康分行
      1.一季度完成政策性金融扶贫试验示范区申报审批,成为全国首批4个示范区之一。此项承诺已完成。
      2.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扶贫优势,贷款规模在上年基础上增长 30 亿元。截至 5 月底,贷款规模较上年末增长 8.08 亿元,累计投放各项贷款94021 亿元,其中投放旬阳县易地扶贫贷款4.74亿元,镇坪县易地扶贫贷款1.8 亿元。
      三十、信合安康办事处
      1.全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项存款增长率达到16%,各项贷款增长率达到18%,存贷比达到68%。完成2家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工作,实现我市农信社改制全覆盖。截止 5 月底,全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419.4 亿元,较年初净增39.36 亿元,增长10.36%;各项贷款余额275.4 亿元,较年初净增18.9 亿元,增长7.37%;存贷比为65.67%。宁陕、镇坪2 县召开了农商行创立大会,正进行开业申请资料审核。
      2.发展电商客户10000户,组织电商存款5亿元,发放电商贷款 3 亿元。截止 5 月底,全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已发展电商客户2905 户,组织电商存款2.4 亿元,发放电商贷款3.1 亿元。
      3.深入推进扶贫开发“5321”政策全覆盖,对发放5万元以下、期限 3 年以内的小额信用贷款,一律免抵押和担保,并严格执行贷款全额贴息政策。已累计发放“5321”贫困贷 8581 笔3.61亿元。
      4.加大扶贫贷款投放力度,确保全年落实贫困户脱贫贷款5亿元以上。累计发放扶贫贷款 10231 笔 4.87亿元。

      公文PDF原文:督办通报第十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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