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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推进环境质量改善

作者:左莉 时间:2016-05-19 08:58 来源:市工信局 【字体:

  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安康市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紧紧围绕改善区域环境质量这一中心,以污染物总量减排为抓手,全面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方案》确定全市工业部门今年将实施结构调整减排项目54个,其中涉水减排项目2个,涉气减排项目35个,预计消减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115吨、4.8吨、660吨和273吨。水泥烟气脱硝工程减排项目2个,完成完成7个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项目、10个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方案》要求,要加强安康尧柏、陕西金龙水泥等重点企业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提高脱硝效率。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依法强制关闭石泉县民生建材有限公司的水泥立窑生产线、岚皋县诚昌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碳化硅生产线、平利县天宝制药有限公司的制药生产线、旬阳县科威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的水解物生产线、汉滨区奠安建材厂等26家落后产能企业。拆除改造工业企业燃煤小锅炉12台。重点对黄姜皂素、冒黑烟企业、“两厂(场)”、重金属以及工业园区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环境保护大检查,防范辖区环境风险。强化污染治理设施的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按期完成17家重点企业在线视频监控设施的安装、联网项目。对10家国控企业每季度开展监督性监测和在线设施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确保国控企业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75%以上、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80%以上和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95%以上,加大日常督办考核力度。
  为保障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顺利实施,《方案》还要求市县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和《安康市各级政府及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严格按照减排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夯实监督管理职责,严格把握时限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倒排任务工期,逐项抓紧落实。市政府将对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工作完成进度实行检查通报,对未完成年度污染减排和重点工作任务的,将按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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