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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我市重污染天气III级预警的公告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6-90119 发布日期 2016-01-01 16:57
来源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内容概述 关于发布我市重污染天气III级预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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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1月1日至4日,我市无明显冷空气活动,大气层结稳定,不利于大气中污染物扩散,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可能达到200以上,出现中度或重度空气污染可能性较大。
    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我市重污染天气区域III级预警,请各县区、高新区管委会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按照《安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安政办函〔2014142号)的要求,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污染程度未达到区域III级预警等级县区,请严密观察当地实际情况,随时准备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


安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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