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机构
拆迁工作组由镇政府、统征中心统征科、黄沟村委会、市城建监察支队、国土监察支队、公安执勤室抽调人员组成。组长:杨孝兴,副组长:沈兰魁、何康军、张图政。成员:王小武、汪国庆、沈莉、曾忠明、张图武、张昌荣,公安执勤室与城建、国土执法监察工作人员各1人。工作组具体负责滨江大道七里沟段道路工程涉及黄沟村、七里沟村30余户村民拆迁工作。
二、实施拆迁
(一)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严格执行安政函(2006)19号文件,拆迁户的安置政策执行市政府安政办发(2007)9号文件。
(二)拆迁方法
1、明确鼓励拆迁的两条措施:
①按谁先拆迁,安置时可依次按位置相对较好的顺序排列。
②在指定期限主动完成拆迁的,每户按1000元予以奖励。
2、按先易后难、先紧后缓突破拆迁困境的原则,对所有应拆迁的房屋,拆迁工作组逐户现场登记认可。对其合法用地面积及建筑面积及时进行汇总,签订拆迁协议;对城建、国土监察人员现场复核认定的违规违章建筑面积,以户为单位登记造册,另行处理。
(三)拆迁时间安排
7月10日前召开镇村拆迁动员会,发放拆迁通知,宣传拆迁补偿政策和工作要求;7月25日前完成拆迁丈量登记和签订拆迁协议;7月31日前完成房屋等所有建、构筑物拆迁,交付工程使用。
安康市人民政府土地统征储备中心
二○○七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