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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里沟大桥金川安置点安置方案

索引号 719776475-GK-2008-87832 发布日期 2008-01-25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内容概述 七里沟大桥金川安置点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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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满足安康中心城市建设需要,妥善解决七里沟大桥南端金川村村民拆迁的安置问题。根据市政府关于《安康中心城市建设拆迁安置宅基地实施办法》通知精神,结合被拆迁户的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多次认真讨论修改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方案。
    一、安置工作的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政府关于中心城市建设的整体部署,既要满足规划项目建设的总体要求,同时又要妥善解决被拆迁户居住的实际困难。根据《土地管理法》和相关规定,依照安政办发(2006)40号文件通知精神,遵循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城建要求,统一安置,村民自建。
    二、安置工作的基本原则
1、依照安政办发(2006)40号文件规定精神执行;
2、拆迁主体房占地面积实行“拆一补一”;
3、只对拆除的主体房屋实行安置;
4、所划定建房面积仅供常规性建筑规格使用(开间与进深)。
    三、安置工作的具体方法
1、基本户型:进深为12米的,规划户型为二间占地面积90m2。进深为14米的,规划户型有两类:一类为二间户型,面积为105m2;一类为三间户型,面积为147m2。
2、以拆迁户实际拆迁主体房屋占地面积为准,就近高套划户型。划分面积大于拆除面积者,应按面积差交付通平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300元。如果不愿承担通平成本费者,则按“拆一补一”的标准划定宅基地。
3、对于无土地使用证的拆迁户,且只有一处住房本次已被拆除,经办、村、组审查同意后可纳入安置之列并按前款规定进行划分宅基地。
4、凡拆迁主体建筑占地面积小于88 m2的拆迁户划分宅基地进深为12m;凡拆迁主体建筑占地面积大于88m(含本数)的拆迁户划分宅基地进深为14m。
5、宅基地划分顺序按户型和拆迁顺序依次类推,如因地基面积受限制方可个别邻近调整。
    四、组织机构与实施
为了把拆迁安置工作搞好,决定成立金川拆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由新城办牵头,市统征中心、市建设局确定专人参加。领导小组应按《方案》认真落实。及时划分宅基地,督促拆迁户迅速按规划及相关要求组织施工。

 


金川拆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
                               二○○六年十月十八日

一般户型设计规格

12米进深
二间户型:3.6×2+0.30=7.50×12=90m2
14米进深
二间户型:3.6×2+0.30=7.50×14=105m2
三间户型:3.3×2+3.6+0.30=10.5×14=147m2

按此方案,据拆迁户实情近套,约需(20户)安置建住宅占地面积是2361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