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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防汛救灾简报第二十六期 公开目录: 通知简报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0-8555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0年08月01日
    文号 公开日期: 2010-08-01 23:02
    有效性 有效

    防汛救灾简报第二十六期

    本期要目

    [工作动态]

    岚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书记刘建明在岚检查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市旅游局采取三项措施确保灾后旅游业稳定发展
    市工商局出台支持灾后重建措施


    [简讯]

    市环保局为群众安全用水“保驾护航”
    市财政局下拨教育救灾专项资金300万元
    白河及时表彰“7.18”抗洪抢险先进集体和个人


    岚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书记刘建明在岚检查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一是进一步夯实危险地段群众避险转移责任。认真落实“乡自为战,村组自救”工作要求,由县上统一在7、8、9月主汛期每月补贴村干部300元、组干部200元,切实发挥村组干部作用,夯实乡、村、组三级责任,确保出现险情群众一个不漏、安全转移。同时,对危险地段的老弱病残、弱势群体的群众,坚持提前转移3个月,由政府发一定的生活费补助。
      二是扎实推进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在广泛采取投亲靠友、邻里相帮、搭建临时性住所等办法,扎实解决好灾民临时过渡居住问题的同时,按照“城乡统筹”的思路,突出“避开滑坡、避开洪水、避开泥石流,高于防洪警戒线”的“三避一高”原则,采取在集镇、新村等安全地带集中安置灾民或实行县内、县外、乡内、乡外迁移分散安置灾民等措施,捆绑政策资金,统一规划勘查,分类分步实施,力争8月20日前基本完成灾民建房选址规划和勘查,新年前80%的灾民能够搬进新居。
      三是积极探索建立防灾减灾长效机制。以灾后恢复重建为契机,突出“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科学发展”的理念,认真总结反思“7.18”洪灾深刻教训,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如何建立常备不懈地避险转移防汛体制和工作机制?如何按照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做好灾民安置和恢复重建工作?”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全力促进防汛预案更具科学性、预测预报更具准确性、预警到户更具及时性,坚决走出秦巴山区农业县“受灾—重建—再受灾—再重建”的恶性循环,守住无论何种程度的山地灾害发生,绝不再发生群体性重大伤亡事件的底线。

     

    市旅游局采取三项措施确保灾后旅游业稳定发展

     

      一是核查灾情,恢复重建。认真好旅游行业灾情调查,在正确评估灾情的基础上,制定旅游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及实施方案,按照恢复重建规划,重点包装旅游项目,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项目、优惠政策支持。按照科学选址、合理规划、尊重自然、突出特色要求,抓紧组织施抢恢复旅游公路、桥梁、游览步道、码头、停车场等水毁设施,争取尽快恢复景区正常营运。
      二是严格监管,改进服务。迅速下发《关于全力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旅游局进一步加强对防汛救灾工作的安排部署;要求各旅行社加强旅游产品的安全质量监管,妥善安置因天气状况导致游览行程变化的游客;要求各星级酒店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及时了解汛情、雨情、灾情,做好对游客的提示和疏导;要求各A级景区进一步落实景区安全防范责任制度、游客分流制度、重大安全隐患备案制度、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防止灾害发生。
      三是加强宣传,拓展市场。对接省内主流媒体,积极对外宣传全市旅游行业市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新情况、新进展,提升主要客源地游客信心;利用世博会安康周、9.27世界旅游日、十一黄金周等活动,开展宣传促销;开展安康人游安康活动,提升旅游行业信心;开发适合秋冬季旅游项目,尽快恢复旅游客源市场。


    市工商局出台支持灾后重建措施

     

      为支持帮助企业、个体工商户尽快恢复生产经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增长,市工商局近日专题研究制定了支持灾后重建的具体措施。规定:凡受灾经营户因实际需要,申请变更名称、地址、经营范围等登记事项,或因重建要求需办理变更,手续齐全的当天办结,免收工本费;凡因灾害遗失或损坏原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的,由经营者申请,当天换发营业执照,免收工本费;凡需补办登记注册事项的受灾企业和个体户,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结对帮扶,专人负责,认真指导,及时办结;凡因灾遗失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各级工商部门要随到随补,当场办结。措施还对灾后市场监管、商标工作、减轻企业和个体户负担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

     

    [简讯]


      市环保局为群众安全用水“保驾护航”  下发了《关于加强汛期环境管理的紧急通知》,严防重特大污染事故发生。由市环境监察支队与监测站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汉江重点断面、沿江重点企业废水排放口和江南污水处理厂排放口等开展全方位排查和监测,确保汉江水质安全;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企业,经检查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立即责令停产;对医院、化工等企业加大检查力度,对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转或超标排污、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同时,增加对饮用水源监测频次,及时了解水质变化情况,全力确保群众用水安全。(环保局)

      市财政局下拨教育救灾专项资金300万元  为支持重灾县受灾学校灾后恢复重建,市财政局于今日向10县区下拨教育救灾专项资金300万元,专项用于受灾中小学校抗灾自救、重置必须教学器材、学习用品等方面支出。(财政局)

      白河及时表彰“7.18”抗洪抢险先进集体和个人  7月30日,白河召开抗洪抢险表彰大会,总结全县抗洪救灾阶段性成绩,表彰抗洪抢险先进集体和个人,号召全县上下以先进人物为榜样,弘扬抗洪精神,保持顽强作风,力夺全县抗洪救灾和经济发展的全面胜利。全体县级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城区副科以上领导干部、社区和村干部代表、基层群众代表、104名受表彰对象共600余人参加了大会。(白河)


    市7·18防汛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8月1日


    公文PDF原件:防汛救灾简报第二十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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