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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杜寿平同志在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2015 年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公开目录: 安政通报
    索引号 719776475-20400-2015-023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年07月08日
    文号 安政通报第四十七期 公开日期: 2015-07-08 10:04
    有效性 有效

    杜寿平同志在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2015 年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2015 年6 月15 日)

      今天,召开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主要任务是交流总结2013 年以来的工作,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昨天,市委召开了关爱留守儿童调研座谈会,郭书记强调要深刻汲取贵州毕节留守儿童自杀事件的沉痛教训,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管护责任机制,织密织牢社会关爱网络,让留守儿童在更多亲情式关心爱护中健康快乐成长。刚才,陈磊同志代表市未保委对过去两年多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回顾总结,对今后两年的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我都同意。市检察院、市民政局、市司法局、汉阴县未保委作了述职交流发言,亮点挺多,讲的都很好。下面,就如何做好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前提是解决认识问题,认识的高度决定工作的力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关系国家前途命运的战略工程,是涉及各个家庭利益的民心工程,是惠及子孙后代的希望工程。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参加青少年活动,对做好青少年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他指出:“全社会都要关心少年儿童成长,支持少年儿童工作。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每个人都是从孩子长大的。实现我们的梦想,靠我们这一代,更靠下一代。”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落实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政策,完善后续升学政策。为农村留守儿童等提供关爱服务,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市委、市政府也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成长,郭青书记、启方市长也多次出席青少年活动,对未成年人成长提出许多殷切期望和具体要求。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义重大,使命光荣。当前,我市正处于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仅关系到未成年人自身的成长和家庭的幸福,也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和经济发展。我们24 个未保委成员单位的工作都与未成年人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大家要站在长远和全局的高度来看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把对未成年人的培养和保护工作自觉地纳入本单位的重点工作中进行计划、部署和落实。
      二、明确重点,切实增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效性
      我们要在全面掌握困境未成年人基本信息的基础上,不断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职能、成长保障职能、维权服务职能和司法保护职能,不断提高未成年人的自身素质、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减少未成年人源头犯罪,是当前我市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
      一是要切实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职能。各级未成年人保护组织要以“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全面建设学校、社区、家庭“三结合”的未成年人德育教育网络,使未成年人牢固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让未成年人的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升。教育部门要坚持开展“法治教育第一课”,推进法治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命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要规范教学大纲设置,配套相关教材,丰富教学手段。司法行政部门要继续推进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工作,进一步深化“知心律师助成长”活动。妇联组织要深入社区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帮助家长改进教育方式。其他成员单位要抓住抗日战争胜利70 周年、“一二·九”运动80 周年、12.4 国家宪法日等纪念日节点结合本单位职能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宣传活动。
      二是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成长保障职能。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转变观念,通过完善未成年人福利体系、推进法规政配套、建立提前干预机制等手段,尽量提供未成年人成长发展所需要的基本保障。人社、民政、教育部门要积极推动有关惠民政策的落实,促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保障流动人口的未成年子女能在父母工作、居住地接受教育;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要联手推进留守儿童关爱中心建设,要继续采取多种措施,引导未成年人合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对于确实不能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各级未保机构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规定协调相关部门予以妥善处理并向社会进行正面的引导和宣传。同时,要高度重视对特殊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为智残、体残青少年和弃婴、流浪儿童以及未成年人中的特困、失足等弱势群体提供帮扶,使他们在接受教育、就业培训、回归社会等方面享受到特殊保护和关爱。
      三是要努力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维权服务职能。各级未成年人保护组织要对广大未成年人进行司法保护、法律援助、帮扶救助、权益维护等各项服务。要进一步发挥“青春驿站”青少年服务平台、12355 青少年服务热线和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的载体和抓手作用。去年以来,市未保办和团市委在全市范围建立了15 个“青春驿站”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各成员单位也要积极参与到“青春驿站”青少年服务平台建设和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中来,利用好“青春驿站”青少年服务平台,将更多的资源向未成年人倾斜,积极接纳热心公益的社会力量,探索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把公共服务类项目交给社会组织和专业的社工机构去完成。
      四是要不断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司法保护职能。2013 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增设专章,规定了未成年人案件诉前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初步构建起我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框架。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要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要进一步探索、改进工作措施和方法。比如能否广泛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为所有的未成年人案件特设“绿色通道”;公安机关在提请批捕阶段能否推行非羁押风险评估;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能否普遍采取分案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合适成年人参与等措施;法院如何执行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司法行政部门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和执行过程中,如何有效介入,如何动员社会力量做好未成年罪犯的社会帮教、矫治和安置工作等等。
      三、密切协作,努力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础建设。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做到领导重视,组织健全,责任落实。要对照贵州毕节事件,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核心问题都是要为群众办好事,我们一定要认真的检视,看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责任都落实到位没有。各级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给予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保障并逐步增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正常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这里我讲几点具体要求:第一,本次会议之后,各县区未保委要及时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本县区未保委经费、人员、机制等重大问题,促进本县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效开展。第二,各成员单位要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成立本单位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第三,县区未保委主任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题调研、听取一次专题工作汇报,分析解决问题,安排部署工作。第四,市未保办、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开展未保工作专项督查,检查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二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青团组织要充分发挥未保委办公室工作职能机构的主体作用,加强信息沟通交流、经验提炼推广和工作衔接配合,要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各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成员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积极当好主角,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各方配合、全社会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的良好局面。三要加强社会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广泛深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运用现身说法、典型剖析等通俗易懂、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各新闻媒体要把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专题、专栏和音像制品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关爱、支持未成年人成长的浓厚氛围。
      同志们,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伟大的事业,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希望大家能各司其职、通力合作、齐抓共管,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开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新局面,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为安康未成年人的成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为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公文PDF原文:安政通报第四十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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