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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 公开目录: 通知简报
    索引号 719776475-20200-2015-035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年10月29日
    文号 安政办发〔2015〕133 号 公开日期: 2015-10-29 16:39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14 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4〕17 号),对推进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作出安排部署。2015 年9 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15〕82 号),对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出了新要求。为抓好省政府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意见的贯彻落实,确保我市县域医改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就认真做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各县区政府要把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的基本定位,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全面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到2017 年,基本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和90%病人在县域内就诊的目标。
      二、编制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各县区政府要抓紧制定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 年12 月底前要编制完成并认真组织实施。优化县域医疗资源配置,依托县级公立医院建立检查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等中心,推进县域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在县级公立医院设立全科医学科,建立县、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便捷双向转诊通道和医务人员定期交流机制。
      三、完善编制人事管理。各县区要按照中省有关文件精神,参照《安康市市本级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试点方案》要求,科学核定3 所县级公立医院的床位、人员编制和比重,创新县级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方式,全面实行编制备案和动态管理,2015 年12 月底前要以县为单位全面完成核编工作。对10万人口以下的县要适当增加床位数,保证县域内至少有一所公立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标准。对编制内外人员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要统筹考虑,按规定推进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规范设置县级公立医院岗位,全面推行全员聘用制管理,建立灵活的招聘、人才引进机制,理顺县域人才流动的人事管理体制。加快落实医务人员职称评聘分开、同工同酬政策。
      四、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各县区政府要建立统一高效、权责一致的政府办医体制,成立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政府有关部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组成的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主要履行政府办医职能,负责制定医院发展规划和章程、选拔任用院长、研究实施重大项目、组织绩效考核、监管医院运行情况。县级公立医院要执行管理委员会的决策部署,落实好人事管理权、副职推荐权、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权、年度预算执行权等经营管理自主权。2015 年底,以县为单位全部成立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白河县、石泉县要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大胆创新突破,以全面完成“一市十县”综合改革试点任务,引领全市医改向纵深发展。
      五、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各县区要加强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实行规范化的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落实医疗质量安全的核心制度和基本规范,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加快完善医院分配制度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坚决杜绝把医务人员报酬与创收指标、药品、检查等挂钩,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引导医务人员集中精力为患者搞好服务。
      六、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各县区政府要科学制定县级公立医院考核评价办法,严控县级公立医院盲目扩张规模、举债和购置大型诊疗设备,完善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医务人员考核评价制度,全面开展绩效考核评价工作,考核评价结果要与医院等级评审、院长任用、医务人员晋职、个人薪酬等挂钩,并向社会公开。
      七、落实财政补偿政策。各县区政府要全面落实县级公立医院财政投入政策,按照新核定的医院编制数量,将县级综合医院人员基本工资70%以上和县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基本工资100%纳入财政预算,有条件的将津贴部分逐步纳入预算,确保财政保障水平逐年增加。在确保医务人员基本工资和药品零差价综合补贴等财政补助到位的同时,将医院的药品贮藏、保管、损耗等费用列入医院运行成本予以补偿。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检验价格,合理调整提升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保证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总体负担不增加。2015 年底,以县为单位完成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2016 年底,基本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八、合理控制医药费用。各县区要督促县级公立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统一执行省定采购目录和最低价格,推进医用耗材的网上阳光采购。加强对药品配送企业的考核和动态管理,保障临床应用,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负担。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加强公立医院药占比、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自费药品占比等重点指标的监管控制,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合理确定按病种付费、按人头和床日付费标准,发挥好医保调控引导和监督制约作用。
      九、加强县级公立医院能力建设。各县区政府要围绕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切实加强县级公立医院重点科室和学科建设。推广医疗集团、医疗联合体和医疗服务县镇一体化模式,深化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公立医院工作,争取城市三级医院选聘一批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前往县级公立医院担任院长或业务副院长、科主任,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管理能力和学科建设水平。
      十、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各县区2015 年12 月底前基本完成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医院基本业务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和共享。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上联下通,2017 年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公共卫生、新农合等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 年10 月28 日

    公文PDF原文:安政办发〔2015〕13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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