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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关于2015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公开目录:
    索引号 719776475-20200-2015-026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年06月08日
    文号 公开日期: 2015-06-09 08:57
    有效性 有效

    关于2015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5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安排的通知》(陕机管通〔2015〕6号)要求,定于6 月13日至19日开展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活动紧紧围绕宣传周“节能有道,节俭有德”、 低碳日“低碳城市 宜居可持续”主题,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节能降碳应对气候变化舆论宣传,树立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和知识,积极宣传节能降耗对于生态立市,循环发展的重要作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崇尚节约节能、绿色消费与低碳环保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安排
      (一)各级公共机构开展以下活动
      1. 开展绿色低碳体验活动。6月15日“全国低碳日”当天,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倡导干部职工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减少待机能耗,开展停开空调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体验活动,鼓励乘坐公共交通、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等,倡导停乘一天电梯。
      2. 开展废旧塑料物品回收利用活动。采取节能产品展览展示、知识宣讲等形式,组织开展塑料物品回收利用宣传活动。积极宣传“资源有限、再生无限”的理念,杜绝使用一次性办公、生活用品,引导干部职工形成绿色环保、循环利用的办公、生活和消费方式。
      3.举办报告会、展览会、辅导培训会等宣传活动。重点学习《节约能源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安康市党政机关节约用水规定》、《安康市党政机关节约用电规定》等法律法规,普及节能低碳、节水和资源循环利用知识。
      4.结合行业特点多渠道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各公共机构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行业、部门优势,利用各种媒介,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利用街面、车载、企业门店LED电子屏、手机信息、微信、微博等媒介,多角度、全方位开展节能宣传。各单位可在公共机构节能网(http://ecpi.ggj.gov.cn)下载宣传画印制、张贴。  
      (二)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市直机关开展以下活动
      1. 开展节能体验活动。6月15日,市政府机关大院干部职工集中开展节能体验活动,倡导步行上下班。6月15日早7:30-8:30,私家车辆一律禁止出入,各单位公务车辆酌情减少使用。
      2.开展“科技助力公共机构节能”科普宣传暨废旧塑料产品回收活动。6月16日,组织节能新技术企业,在市政府机关宣传普及节能新技术和新产品,并开展“废旧塑料产品集中资源回收”活动。
      3. 开展节粮活动。6月17日中午,在市政府机关食堂开展“光盘行动,拒绝餐桌上的浪费”集体签名活动,提倡光盘,杜绝浪费行为。
      4.开展公共机构用能检查。6月18日,市公共机构节能办组织对市级各单位执行节电、节水等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三、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区政府,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入,营造良好的节能氛围。
      2.广泛宣传,形式多样。各级公共机构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结合本部门的自身特点,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
      3.认真总结,及时反馈。根据《安康市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节能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度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内容。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务必于6月26日前将节能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含图片)报市政府办公室节能管理科。
      4.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安康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抽调工作组赴宁陕县、旬阳县、平利县、高新区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华宇     联系电话:3200591

    安康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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