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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更名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通知简报 |
索引号 | 719776475-20200-2015-0216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5年07月01日 |
文号 | 安政办函〔2015〕115 号 | 公开日期: | 2015-07-01 16:24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更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市编制委员会《关于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更名的通知》(安编发〔2015〕3 号)文件精神,市编委会研究同意将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更名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市政府办下属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正县级规格。在现有职责的基础上增加市级机关事务监督管理、指导县区机关事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监督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和公车制度改革等职能。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 年6 月30 日
公文PDF原文:安政办函〔2015〕11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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