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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5 年度审计(调查)项目计划的通知 公开目录: 通知简报,专项工作计划
    索引号 719776475-20200-2015-011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年04月24日
    文号 安政办发〔2015〕44 号 公开日期: 2015-04-30 15:57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5 年度审计(调查)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审计局拟定的《安康市2015 年度审计(调查)项目计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 年4 月24 日
     
    安康市2015 年度审计(调查)项目计划

    市审计局

     
      2015 年,全市审计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突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人社、规划、教育、农业、水利系统预算执行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财政扶持民营企业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审计调查及重点投资项目等审计,实现“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的审计监督全覆盖,全面实施AO 计算机辅助审计,着力反映公共资金使用、公共权力运行和政府部门履职尽责情况,促进理好财、用好权、尽好责,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推进依法行政,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现将2015 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如下:
      一、中省安排审计项目
      (一)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署定)
      以推动国务院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为目标,持续开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密切关注各相关部门和县区与稳增长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情况,财税、金融、产业、外贸等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地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清理情况,重点对涉及面广、资金量大、落实难度大的水利、城市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推进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按照统一部署,市、县区审计局分别负责本级跟踪审计,市审计局负责全市汇总。按季度实施。
      (二)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审计调查(署定)
      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为目标,组织开展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审计调查。检查落实中省市关于公车改革纪律要求贯彻执行情况,重点关注有无以特殊理由变相超编、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有无借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有无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车辆,有无违反规定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有无公务人员违反规定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车辆的行为。
      按照统一部署,市审计局负责相关部门、单位的审计调查。明年2 月底完成。
      (三)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署定)
      按照审计署统一组织,继续开展对全市、县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审计。从分析城镇保障安居工程总体情况入手,反映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以全覆盖、突出重点为工作要求,抓住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这条主线;以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项目和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为重点,揭示当前住房保障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促进中省市城镇保障安居工程部署要求全面落实。
      按照统一部署,市、县区审计局分别负责本级跟踪审计,市审计局负责全市汇总。4 月底完成。
      (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署定)
      以保障安全、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高绩效,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障可持续性为目标,在摸清养老保险基金规模、来源和分布的基础上,揭露基本养老保险筹集、管理、使用等环节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关注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执行、业务管理和制度衔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关注基金保值增值情况,分析基金的可持续性,揭露制度存在的风险,推动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制度贯彻执行和健全完善。按照审计署统一组织,开展对市、县、区三级2012—2014 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审计范围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同时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农民工综合保险等地方试点或开展的社会保险基金情况进行调查。
      按照统一部署,市、县区审计局分别负责本级审计,市审计局负责全市汇总。10 月底完成。
      (五)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署定)
      为切实加强对南水北调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进行有效管理,最大限度地把资金落实到推进生态经济项目建设上,使项目建设及其功能与区域生态功能定位的要求相适应。
      按照统一部署,省审计厅对安康市本级进行审计调查。各县区审计局分别负责本级审计调查,市审计局负责全市汇总。9 月底完成。
      (六)陕南陕北移民搬迁专项资金审计(省定)
      为了保障移民搬迁资金真实、合法、有效地使用,维护搬迁移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促进省委、省政府移民搬迁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开展对陕南陕北移民搬迁项目资金的投入、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重点掌握移民搬迁项目总体情况,移民搬迁安置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揭示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审计整改和加强管理的建议,确保移民搬迁工程的顺利实施。
      按照统一部署,省审计厅对安康市本级和汉滨区进行审计。市审计局负责审计其余各县和全市汇总。8 月底完成。
      (七)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项目资金审计(省定)
      以依法规范天然林保护工程资金管理,保障国家林业政策的落实,提高林业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组织对我省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重点检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资金是否按照规定足额拨付到位,是否做到专款专用,补助资金是否按规定补助到户,揭露和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及贪污浪费等问题。按照统一部署,市审计局负责审计市本级、汉阴县和全市汇总,其余各县区审计局分别负责本级审计。7 月底完成。
      二、市定审计项目
      (八)财政审计项目
      1.同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
      以维护国家财政安全、促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动完善公共财政和政府预算体系、增强财政政策有效性、促进依法民主科学理财和提高预算执行效果为目标,按照“评价总体、揭露问题、规范管理、推动改革、提高绩效、维护安全”的审计思路及新修订的预算法和国务院新出台的《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精神,围绕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预算体系建设,以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科学性,预算管理和资金分配为重点,注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揭露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不仅要揭示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侵占等问题,更要有效促进提高财政政策实施效果、推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动预算的统一和完整、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财政管理的规范性。
      市审计局对市财政局、市地税局进行审计。各县区审计局分别负责对本级财政、地税部门组织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9 月底完成。
      2.财政决算审计
      以预算执行及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为基础,关注执行统一财税政策情况、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管理和使用情况、财政体制运行情况和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注意把地方政府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与地方党政主要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围绕贯彻国务院新出台的《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对地方性政府债务实行动态化、常态化的审计监督,推动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促进地方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增强透明度,接受人大监督。关注执行统一财税政策情况、中省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管理和使用情况,延伸检查重点专项资金的管理分配情况等。要促进盘活存量资金,重点关注各级财政资金该投未投、该用未用,使用绩效低下等问题。对地方政府财政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对下级政府财政收支审计,要尽可能与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
      市审计局对汉阴县、紫阳县、宁陕县、石泉县人民政府财政决算进行审计。其中汉阴县、紫阳县结合经济责任审计进行。其余各县区审计局分别负责本级财政决算审计。
      3.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或资产负债损益审计)
      继续贯彻“严格查处,立足整改,规范提高,促进发展”的工作原则,着力规范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管理,深化二、三级预算单位的审计监督。以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和重大项目绩效评价为切入点,开展部门预算执行绩效审计。继续加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三公”经费、会议费使用和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审计,关注压缩公款出国(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用,降低行政成本等政策执行情况,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政府绩效管理水平。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要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
      市审计局对市人社、规划、农业、水利、教育系统等共计49个单位2014 年度预算执行暨财政财务收支情况(或财务收支、或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其中市教育、规划、水利、农业部门结合经济责任审计进行。各县区审计局自行安排,分别负责本级各部门2014 年度预算执行或财政财务收支(或财务收支、或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的审计。
      (具体项目名称见后附表二)
      4.其他财政财务审计
      服务安康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完成审计全覆盖任务,对交办事项进行审计。
      市审计局对安康市2014 年度住房公积金基金进行审计。
      (九)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全面贯彻中央七部委《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和我市出台的经济责任审计各项规定,紧紧围绕领导干部权力运行与责任落实两大主题,全面监督检查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重大经济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监督检查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情况,监督检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重大投资项目建设、改善民生的政策落实等情况,促进各级领导干部结合本地实际,落实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各项任务要求。对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依法依纪揭示和反映,促进有关方面追责和问责。积极尝试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加大任中审计的力度,提高同步审计比例,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问责制,提升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水平,保障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的制约监督。
      市审计局按照市委组织部委托对20 名县处级领导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各县区审计局按照同级组织部门委托情况组织实施。
      (具体项目名称见后附表三)
      (十)投资项目审计
      围绕促进提高固定资产投资效益,加强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竣工决算审计,积极开展关系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积极开展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进一步加大对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物资设备材料采购、资金管理使用和工程质量管理等重点环节的审计力度,督促相关单位完善法律法规,加强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促进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市审计局对重点工程项目进行延续跟踪审计、对市本级1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进行结算和最高限价审计、对部分县中小流域治理工程进行财务决算审计、对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各县区审计局可选择财政投入较多的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对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的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坚持进行跟踪审计。
      (具体项目名称见后附表四)
      (十一)审计调查项目
      1.2014 年市政府常务会重大决策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调查结合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项目,围绕市政府常务会议出台的重大决策,以推动安康经济发展,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为目标,重点对落实实施市政府重大决策相关部门进行跟踪审计。
      市审计局对市政府常务会出台的重大决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调查。明年2 月底完成。
      2.县区三办(县委办、政府办、接待办)“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情况的审计调查
      以促进建设节约型机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对县区三办“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情况进行审计调查。重点关注“三公”经费控制节约变化情况;检查有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乱发津补、超标接待,虚报会议经费、设立“小金库”等问题。
      市审计局对10 个区县三办2014 年度“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情况进行审计调查。
      3.财政扶持民营企业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的审计调查
      立足于保障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对民营企业财政扶持资金监督管理,促使财政资金真正在发展经济、促进生产上发挥效益,开展对财政扶持民营企业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审计调查。围绕立项、批复、资金下达、资金拨付、使用等环节,重点关注各行业主管部门、财政等部门对项目的申请立项、可行性论证、实施方案,立项前后是否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等方面。关注项目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否达到设计标准,并对资金使用的绩效情况进行真实评价和论证,明晰监管责任;重点检查有无虚报项目套取国家财政资金、故意改变专项资金用途和偷逃税款等问题,造成财政资金流失等。注重查处和揭露财政资金流失、国有资产损失、重大潜在损失和风险隐患等问题。
      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市、县区审计局对本级民营企业使用财政资金情况进行审计调查。
      4.对各县区审计机关2014 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调查为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提高审计机关的财务管理的公开化,打造廉洁审计新形象。
      市审计局对各县区审计局2014 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调查。
      5.市本级财政存量资金情况的审计调查为摸清市级财政存量资金家底,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更好的发挥财政的分配职能,实现财政资金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最大化。
    市审计局对市本级财政存量资金进行审计调查。
      6.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按照省政府颁布实施的《陕西省审计整改工作暂行办法》规定和市人大的要求,按照《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发〔2013〕105 号)规定,全市审计机关要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对2014 年度同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所列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审计调查。着重检查审计处理处罚决定、审计移送处理、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建议等落实情况,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加强管理的情况,积极向本级人大、政府上报审计整改结果。
      市、县区审计局分别负责本级审计整改相关工作的审计调查。10 月底完成。
      三、其他审计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对审计工作“全覆盖”的要求,市审计局对市直单位开展“全覆盖”审计工作。
      (一)对以上审计项目未涵盖的年支出在1000 万元以下的141个市直单位,对其2014 年度预算执行暨财政财务收支(或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安排集中报送审计调查。明年2 月底完成。
      (二)对以上审计项目未涵盖的年支出在1000 万元以上的47个市直单位,对其2014 年度预算执行暨财政财务收支(或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安排内审自查自纠,进行抽查或转化为审计项目。明年2 月底完成。
     
    附表:1.安康市2015 年度审计(调查)项目计划总表
    2.2015 年署、省、市统一组织审计(调查)项目表
    3.2015 年预算执行暨财政财务收支(或财务收支或资
    产负债损益)审计项目明细表
    4.2015 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明细表
    5.2015 年投资审计项目明细表
     
     
    公文PDF原文:安政办发〔2015〕4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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