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正文内容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通知 公开目录: 减税降费
    索引号 719776475-20200-2015-003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年01月27日
    文号 安政办发〔2015〕7 号 公开日期: 2015-01-28 11:13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面清理现行涉企收费项目,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公开、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长效机制,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 》(陕政办发〔2014〕128 号)精神要求,现将我市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清理涉企收费
      1.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登记。
      2.清理规范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
      3.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
      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以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撤销取缔的收费项目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对不符合收费管理规定和实际情况的收费项目一律依法依规取消。请各单位按照统一格式填报《安康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登记表》、《安康市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登记表》,于2015 年2 月15 日前按归口分别报送到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市物价局,同时抄送市工信局。凡市级以上政府及所属部门设立的收费项目,均由市级相关部门填报,并负责后续的清理工作。
      二、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设定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清理、审核政府性基金,提出涉企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由市发改委负责提出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清单;由市物价局负责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清理规范。请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将审核后的涉企收费清单和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目录于2 月16 日前报送市工信局,由市工信局进行汇总,于3 月6 日前报市政府审定,按程序发布执行。
      三、实行涉企收费常态化公示制度
      由市财政局负责研究建立政府性基金常态化公示办法,同时商市发改委制定市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常态化公示办法;对需要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由市发改委负责实施政府定价目录管理。
      加强涉企收费监测。市工信局要结合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建立“安康市企业负担数据库”,及时监测反映企业负担情况,为监督和调整涉企收费政策提供依据。
      四、工作要求
      1.各级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协调作用,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强本级涉企收费管理工作,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市级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2.市级各部门要认真对各自系统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按时填报《安康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登记表》和《安康市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登记表》。
      3.各县、区的涉企收费项目清单,请于2 月16 日前抄送市工信局备查。
      联系科室:市工信局非公办 办公电话:3212952
      电子邮箱:1292312153@qq.com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 年1 月27 日
     
    公文PDF原文:安政办发〔2015〕7 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