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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2013年防汛减灾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开目录: 通知简报
    索引号 719776475-20200-2013-0004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3年04月01日
    文号 安政办发〔2013〕37号 公开日期: 2013-04-01 19:16
    有效性 已失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2013年防汛减灾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安康市2013 年防汛减灾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日

     

    安康市2013年防汛减灾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全民水患意识,提高防汛减灾能力,市政府决定,今年4 月份继续在全市深入开展“防汛减灾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不断完善防抢撤预案,提高预测预警、灾害防范、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原则,坚持警示教育与防汛知识宣传并举,预防与处置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强化警示教育、预防控制、预案管理、应急处置、救援保障各项防汛减灾措施,坚持四级联动、主动防范、健全机制、强化基础、完善网络、提升能力、依法科学、务求实效,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的防汛减灾工作格局。
      二、目标任务
      围绕“提升防汛减灾能力、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目标,以加强汉江防汛和山地灾害防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灾害预测预警能力、预案管理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应急保障能力,增强全民防汛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防汛减灾”良好氛围,全面提高各级各部门和社团组织、公民个人防汛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促进美好安康建设。
      三、活动安排
      自4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全民防灾减灾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主要内容如下:
      (一)启动防汛减灾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4月初,由市、县区政府分别在安康中心城区、各县城启动防汛减灾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担负有防汛抗洪、预防地质灾害和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职责的部门都要依照防汛、防滑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制定警示教育宣传工作方案,设立警示教育宣传平台,组织开展务实管用、内容丰富的全民防汛减灾警示教育宣传咨询活动。
      (二)组织开展防汛备汛大检查。自4 月1日起,由各级挂联县区、镇办、村组社区领导带队,抽调包抓干部组成检查组深入基层,对防汛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和水电站、库塘、尾矿库、校园等重要设施和场所安全度汛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影响安全度汛的隐患。
      (三)全面安排部署防汛减灾工作。各级在汛期来临之前分别召开防汛抗旱工作会议,认真总结近年防汛抗洪工作的经验教训,科学分析预测今年雨、水、汛情发展趋势和特点,及早安排部署防汛减灾工作。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认真审查修订各级各类防汛抗洪预案,提高预案的科学性、操作性、实用性;对重点防汛部位落实领导干部包抓责任,并在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开展各级防汛责任人业务培训,加强防汛抗洪抢险专业队伍建设,充实防汛抢险物资,全面修复水毁工程,做好各项防汛减灾准备工作。
      (四)深入开展防汛减灾专题教育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广播、电影、短信等媒体,集中组织开展防汛减灾专题报道,播放防汛减灾专题片和公益广告,向公众播发防汛减灾和避险预警信息,开展防汛减灾工作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五进”活动,向公众普及防汛减灾科普和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全民水患防范意识;在大专院校和中、小学校深入开展 “生命与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
      (五)认真落实“三到户”包抓工作措施。市、县区、镇办各级防汛包抓部门和中省驻安责任单位都要按照“情况掌握到户、信息预警到户、责任落实到户”的工作要求,深入包抓村组社区、住户进行防汛宣传动员,讲解防汛预案,全面落实“防、抢、撤”措施。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抓紧对防汛监测预警及通讯设施进行调试、试鸣,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和防汛信息预警到户。
      (六)举办防汛减灾“开放周”活动。市县区气象局、安康水文局和安康、石泉水电厂都要组织开展防汛减灾“开放周”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观座谈,征求对气象、水文服务和防汛减灾等方面的建议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机制,不断提高预测预报准确率和前瞻性,科学调度汉江洪水,减轻下游防洪压力。及时、准确、有效发布雨水工情信息,最大限度减少洪涝灾害损失。
      (七)组织开展防汛应急演练。以各县区防汛指挥部为主,结合防汛应急预案和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适时组织开展抗洪抢险提前撤离转移群众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市政府成立防汛减灾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水利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防汛办、国土局(地质灾害防治办)、民政局、安监局、规划局、住建局、文广局、安监局、公安局、教育局、卫生局、科技局(地震办)、工信局、档案局、武警支队、消防支队、交警支队、气象局、水文局、市科协、安康水电厂、安康日报社、安康电视台等单位为成员,组织开展各项防汛减灾警示教育宣传活动。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做好警示教育宣传和防汛备汛工作。
      2.深化认识,细化分工。深化全民防汛减灾警示教育宣传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水患意识,提高全民风险防范和避险自救能力,促进防汛减灾体系建设。有关单位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细化防汛工作方案,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都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做好灾害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完善有关防范措施,及时清除灾害隐患,防患于未然,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厉行节约,注重实效。严格落实中省市有关规定,按照厉行节约、节俭办事,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开展防汛减灾警示教育宣传活动。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警示教育宣传资金,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短信平台等媒体作用,通过开设宣传专栏、组织专题研讨、播放公益公告、组织科普咨询、印发科普读物等形式,提高宣传效率,扩大舆论影响。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志愿者,深入城乡社区村组、学校厂矿企业等基层单位,组织开展防汛减灾法律法规和避险自救知识宣教活动,增强群众水患意识,重点普及防汛避险、自救互救等基本知识技能,努力营造浓厚的全社会重视防汛减灾工作舆论氛围,切实提高全民防汛减灾能力。

     

    pdf原文:安政办发〔2013〕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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