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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通知 公开目录: 市政府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20100-2015-005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年03月09日
    文号 安政发〔2015〕3 号 公开日期: 2015-03-09 14:45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15 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1.5%,财政总收入和一般预算收入分别增长8%和12%,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11%和12%,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汉江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国家Ⅱ类标准,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为确保今年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现对《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如下:
      一、重点任务分工
      (一)抓住关键支撑,确保经济平稳快速增长
      1.实施200 个市级重点项目,确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3%。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项目谋划,力促一批项目进入中省规划。(市发改委负责)
      2.开工酒泉至湖南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市发改委牵头,安康供电局、市国土局、林业局负责)
      3.推进安康火电厂、白河、旬阳水电站、旬阳烟厂技改开工建设,建成天贸物流城一期、金属镍、泸康白酒扩建、南水汽配。(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移民局、汉滨区、石泉县、白河县、旬阳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4.加快引汉济渭、月河补水、重点水源工程、洞河水库等水利项目,汉江综合整治、瀛湖生态环境保护、中小河流治理、“两厂”建设等生态项目建设。(市发改委牵头,市水利局、移民局、住建局、环保局、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及有关县区负责)
      5.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推动社会资本进入重点产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更多领域。(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金融办、银监局、人民银行负责)
      6.加大“四上”企业培育力度,特别是产值过5 亿元企业和科技创新、成长型的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新增125 户“四上”企业。(市统计局牵头,市工信局、规划局、商务局、旅游局负责)
      7.建设中小企业创业和孵化基地,推动全民创业、大众创业、青年创业。(市人社局、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及有关县区政府负责)
      8.帮助企业创新营销模式,推进特色产品进北京、上海、广东、天津、西安等市场。加强农村流通体系建设,推动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向农村拓展,挖掘农村居民消费潜力。扶持重点外贸出口企业,加快安康二类口岸和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建设,提高经济外向度。(市工信局牵头,市商务局、供销社、农业局、林业局负责)
      9.深化金融创新,发挥财信担保、金融机构的作用,针对性解决企业发展中面临的资金难题。(市金融办牵头,市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局、财政局、工信局、商务局负责)
      10.实施部门包联工业企业制度,确保工业增长18%以上。(市工信局负责)
      11.大力发展旅游、文化、休闲、体育、家政、养老和健康医疗服务等新兴消费。(市发改委牵头,市商务局、旅游局、文广局、人社局、体育局、民政局、卫生局负责)
      12.加快光纤宽带网络、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
      13.力争城区“一江两岸”及重点景区免费Wi-Fi 全覆盖。(市发改委牵头,市旅游局及重点景区所在县区政府负责)
      14.加快26 个重点文化项目建设,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市文广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15.实行公租房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与限价商品房并轨,探索收购商品房补充保障房路子,放宽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市住建局、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
      (二)推进产业升级,加快构建循环产业体系
      16.力促陕汽宝通、通用、神达、俊达、双环锻造、南水汽配、华旭钢构、亨通汽车排气管等达产达效,打造区域专用汽车和零部件生产基地。加快白银铅锌开发、有色中科纳米、金属镍产业园、钒氮合金、汉滨绢云母、江华钡盐等企业发展,努力壮大新型材料工业。壮大正大、北医大、镇坪制药等中成药生产企业,以及永宏、天源等中间体企业,推进黄姜皂素清洁生产。以陕煤真硒水、旬阳羊山矿泉水为重点做好涉水产业文章,加快富硒茶产业发展,推进烟厂技改,开发富硒新产品,延长产业链。(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国土局、
    富硒研发中心、各县区政府负责)
      17.实施好国家级特色(富硒)高效农业院地合作示范区规划,打造富硒特色高效农业产业链。探索从田间到餐桌的安全农产品产业链,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有机的特色农产品。培育职业农民 1000人。(市农业局牵头,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市质监局、药监局、商务局、供销社、富硒研发中心负责)
      18.集中精力推进生猪、富硒茶、魔芋、核桃、现代渔业、山林经济发展,重点抓主产县、基地镇、专业村、大户和龙头企业,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市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19.抓好第二轮退耕还林,突出“一江两岸”、景区园区、城镇(社区)周边、公路沿线植树造林,重点建茶叶、核桃等经济林果园,发展林下种植100 万亩、林下养殖1000 万只(头)。(市林业局负责)
      20.在川坝、河谷地带大力发展设施蔬菜,在重点区域发展烤烟、蚕桑、绞股蓝、特色种养等,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市农业局、烟草局、林业局负责)
      21.强化土地规划统筹、用途管制、用地节约和执法监管, 严厉打击土地违法,严守耕地红线,稳定粮食生产,强化水利支撑,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市国土局牵头,市监察局、农业局、水利局负责)
      22.以瀛湖旅游产业基地为龙头,以核心景区和特色旅游板块为重点,促进旅游与文化、生态、城镇、产业、美丽乡村融合发展。(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牵头,市旅游局、文广局、住建局、汉滨区政府负责)
      23.打造精品景区,提升大南宫山、双龙旅游度假区、后柳水乡及中坝峡谷自驾游营地、宁陕全域旅游、平利美丽乡村、汉阴凤堰古梯田和巴山百里旅游画廊等景区水平。(市旅游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24.围绕吃、住、行、游、购、娱等要素,抓好旅行社、宾馆酒店、特色餐饮、景区交通、旅游产品等,完善旅游配套服务体系。(市旅游局牵头,市商务局、交通局负责)
      25.在重点风景名胜区利用历史文化资源,挖掘一个美丽的传说或故事,编排一部戏或一台特色节目,促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市旅游局、文广局负责)
      26.面向西安、重庆、成都等强化宣传推介,加强与周边城市的深度合作,做精秦巴生态、汉水风情、美丽乡村等旅游线路,主动融入秦巴生态旅游圈,接待游客和旅游收入分别增长15%和21%。(市旅游局、市政府新闻办负责)
      27.探索旅游、文化、生态“三位一体”的服务业发展模式。(市商务局负责)
      (三)坚持交通先行,强力推进区域交通枢纽建设
      28.建成安平高速,开工安康富强机场、平镇高速,加快西城客专(宁陕段)、阳安复线、石紫岚、平镇二级公路、大岭铺至安康东直通线、高等级标准航道建设。(市交通局、发改委、国土局、林业局、水利局、机场办负责)
      29.加大安岚高速、桐木至旬阳、石泉至大河坝高速连接线以及月河快速干线、包海客专(西康城际)、汉康城际、安张铁路、新安康火车站等前期工作力度。(市发改委、交通局负责)
      30.开工白河至旬阳、旬阳至安康、旬阳至小河、宁陕至两河公路升等改建工程。(市交通局牵头,市公路局、有关县区政府负责)
      31.加快北环线、县城国道改线、四座汉江大桥(城东、汉滨石梯、石泉汉江、长阳)建设。(市规划局、交通局、住建局、汉滨区、汉阴县、石泉县政府负责)
      32.开发瀛湖至紫阳、瀛湖至岚皋佐龙水上“一日游”,加快安康中心港、紫阳港客货码头迁建、火石岩码头改造以及40 个农村渡口建设。(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市旅游局、交通局、汉滨区、紫阳县、岚皋县政府负责)
      33.统筹城市公交、城际和农村客运,促进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市交通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34.科学规划公共交通站场和线网布局,优化与机场、火车站、高客站、港口等重要交通节点设置和换乘。提高公交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率,推进公交线路向集镇、学校、园区、景区等延伸。加强出租车规范管理,实现运力和运量的合理配置,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市交通局负责)
      35.加快城市综合客运枢纽、调度中心、港湾式停靠站、“一卡通”、停车场、自行车道、步行道等配套设施建设。(市住建局 牵头,市交通局、汉滨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36.深化“122”高速公路路警联合执勤、“125”山区道路联合管理模式,建立公共交通安全监管体系,促进公共交通安全发展。(市安监局牵头,市公安局、交通局、安川、白泉高速公路管理处、各县区政府负责)
      37.依托天贸物流城,规划建设冷链物流园、农产品物流中心等。(市商务局牵头,市农业局、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38.统筹网上与网下、基地与产地、商贸与仓储,促进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和快递业发展。(市商务局负责)
      39.加快各类专业市场和“商圈”打造,建设高新重型机械、诚鹏机电、静宁市场以及秦巴明珠商贸城、泸康物流园、宝业仓储物流园等。(市商务局牵头,市工商局、规划局、住建局、高新区管委会、汉滨区政府负责)
      40.以降低流通成本为重点深化流通体制改革,促进交通运输业发展,打造立足陕南辐射秦巴的产品集散地。(市发改委牵头,市交通局、商务局负责)
      (四)释放园区活力,加快县域经济发展
      41.创新“三区两园”和“飞地经济”园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 模式,改善基础条件。(市发改委牵头,市编委办、工信局、农业局、高新 区管委会、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恒口示范区管委会、市“飞地办”负责)
      42.高新区围绕天贸物流城做好产业配套;加快金属镍产业园、钒氮合金、南水汽配、北医大制药、帝奥电梯等企业壮大;完善商贸、餐饮、市场等要素,加快服务业发展,推进农发行、长安银行北迁和金融、保险等服务业入驻;加快安康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北迁以及高新学校、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公共设施建设;围绕创建国家高新区目标,加快总部经济和科技创业孵化园建设,搭建产学研结合、基地孵化、自主创新为主的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吸引高地。(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43.恒口示范区围绕城市副中心、省级重点示范镇建设,加快道路、市政、环卫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以及集中安置社区和产业园区建设,在招商上着力、培育产业上突破,促进产城融合,加快创建镇级市。(恒口示范区管委会负责)
      44.瀛湖支持陕文投安康公司加快发展,强化服务保障,按规划选准突破口,启动景区和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严格镇村规划管理,改革旅游船舶、水上运输管理经营体制,规范水产养殖、农家乐、餐饮等经营行为,防止无序发展,全面提升软硬件和管理水平。(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负责)
      45.县域工业集中区推动由“摊大饼”粗放式、数量型向内涵式、创新型发展转变,由初级产品加工向精深加工、产业链中高端延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提高企业入园门槛,全面提升质量效益。建成标准化厂房16 万平方米、引进千万元投资入园企业 50 户。(市工信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46.“飞地经济”园区进一步强化市级统筹、县区主体、部门服务,加大基础建设和招商引资力度,加快企业和项目落地, 着力培育市场主体,力促“飞地经济”成为发展的新引擎。(市“飞地办”牵头,宁陕县、紫阳县、岚皋县、镇坪县、白河县政 府、高新区管委会、恒口示范区管委会负责)
      47.现代农业园区完善基础配套,抓住重点龙头企业,发挥带动作用;着眼销售、瞄准市场,抓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农超对接等新兴业态,提升农产品质量、品牌和营销水平。(市农业局牵头,市商务局、药监局、质监局、供销社负责)
      48.改革有关支持配套政策,建立支持县域园区及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放大县区比较优势,加强产业配套协作,构建特色鲜明、协调互动、充满活力的县域经济发展格局。(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49.支持汉滨区打造百亿产值工业集中区和服务业快速发展,发挥龙头引领作用;以撤县建市为目标,支持旬阳县创建省级高新区,加快改革发展步伐;支持平利县建设国家级现代农业园区;支持其他县发挥比较优势,壮大特色产业;支持县区自主探索改革和工作创新。(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50.抓住国道541 建设的机遇,突出规划引领、移民搬迁、产业支撑和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努力把石紫岚沿江生态经济带打造成绿色经济走廊。(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交通局、规划局、住建局、林业局、旅游局、农业局、扶贫局、汉滨区、石泉县、紫阳县、岚皋县、镇坪县政府负责)
      (五)统筹城乡发展,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
      51.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为抓手,全力推进“突出核心、提升江南、重心北移”战略,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完善城镇功能,增强在秦巴区域的辐射力和带动力。(市住建局牵头,市双创办、交通局、林业局、汉滨区政府负责)
      52.坚持“湖城一体”打造“一江两岸”城市核心,构筑以汉江为轴线的点、线、面结合的景观格局,推进“一江两岸环江50 里”建设。(市规划局、住建局、旅游局、文广局、体育局、汉滨区政府、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负责)
      53.实施东关(静宁市场及南正街改造)、西南(西郊公园建设、棚户区及瀛湖路改造、片区开发)、东南(高井二期、南山路、高井一路及安置大社区建设)、东西坝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棚户区)改造。(市住建局、汉滨区政府负责)
      54.加快城东和石梯大桥、北环线、长春路、机场快速干线等重心北移的控制性工程建设,同步规划和整合江北学校、幼儿园、医院、文化、体育等设施,加快高新区、火车站片区、月河生态城建设。(市住建局、汉滨区政府牵头,市发改委、交通局、规划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广局、体育局、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55.加快推进城镇路、管、电网、环卫、绿化、停车场、各类市场以及教育、医疗、文体、休闲、健身等公共设施建设。(市住建局、双创办牵头,市教育局、卫生局、文广局、体育局、安康供电局、地电安康分公司、各县区政府负责)
      56.以12 个县域副中心、4 个文化旅游名镇为重点,培育以工业主导、商贸带动、现代农业或旅游休闲为特色的优美小镇。(市规划局牵头,市住建局、文广局、旅游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57.实施“十镇百村”美丽乡村创建,提升村庄规划水平,统筹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垃圾收集、污水治理、造林绿化、安全饮水等建设。(市农业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58.强化城镇规划管理,指导各县制定修编相关规划,全面启动建制镇规划编制工作,在“三区”和石泉开展“多规合一” 试点。(市规划局牵头,高新区管委会、恒口示范区管委会、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负责)
      59.提高城镇土地利用率,严控增量,盘活存量,节约集约用地。(市国土局负责)
      60.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公用设施投资运营。(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住建局、金融办负责)
      61.围绕建设智慧城市,促进跨部门、跨行业的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完善城市交通通信、社会治安、市容环境等智能化信息系统。(市工信局牵头,市规划局、住建局、公安局、消 防支队、卫生局、汉滨区政府负责)
      62.加快推进农村居民市民化,进一步健全社保、医疗、教育、保障性住房等社会保障跟进机制,让所有进城的农村居民平等享受市民待遇。(市人社局牵头,市公安局、民政局、住建局、
    教育局、卫生局、扶贫局负责)
      (六)深化改革开放,以创新驱动发展
      63.建立部门权力清单,承接好省、市下放的权限,提高效能、优质服务。(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委办负责)
      64.完成政府机构、镇村综合改革,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市编委办牵头,市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负责)
      65.实施商事制度改革,允许“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试行“三证合一”,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登记条件。(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负责)
      66.加大对政府管理资源的监督力度,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招拍挂、政府采购等有形市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发改委、住建局、规划局、国土局、交通局、财政局、监察局及各县区政府负责)
      67.围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着力推进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财税金融改革创新、公共资产管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公共资源配置、诚信体系建设、园区体制机制、国资监管体制等改革。(市发改委牵头,市公产局、工信局、交通 局、文广局、金融办、银监局、人民银行负责)
      68.创造条件组建交通、文化投资发展公司。(市交通局、文广局牵头,市公产局负责)
      69.重点推进医药卫生、教育、文化、科技、生态环境、创业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改革。(市发改委牵头,市卫生局、教育局、文广局、科技局、环保局、人社局、民政局负责)
      70.紧盯国内500 强、行业领军企业以及知名央企、陕企、民企,瞄准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专利技术,“一对一”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驻地招商、以商招商。(市招商局、工信局、科技局负责)
      71.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创新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机制,实施“百名硕博进安康”、“千名大学毕业生创业”、“培育万名能工巧匠”工程。(市人社局牵头,市科技局负责)
      72.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建立技术研发平台,鼓励产品、品牌、产业组织和商业模式创新。组织市级科研院所围绕市场需求、产业发展需要,坚持自主研发和引进推广应用并重,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市科技局负责)
      73.深化与中国农科院、药科大学、西安交大、陕西师大、安康学院等合作。(市发改委牵头,市农业局、工信局、科技局、教育局、富硒研发中心负责)
      (七)强化生态建设,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74.抓好第二轮退耕还林、国家森林城市创建,造林绿化50 万亩。(市林业局、双创办负责)
      75.加大工业点源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力度,抓好土壤、地下水、重金属污染防治,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市环保局牵 头,市工信局、农业局、国土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76.把整治乱批乱建、违法采石开矿向山区深处延伸。(市规划局、国土局、林业局、公安局、安监局负责)
      77.强力推进节能减排降耗,全面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市发改委牵头,市环保局、工信局负责)
      78.建立汉江水质保护联席会议、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网格化、流程化监管,形成汉江水质保护的长效机制。(市南水北调办牵头,市环保局、水利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79.在完善县区“两厂”配套管网和规范运行的基础上,用两年左右时间基本建成沿江重点镇(社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市住建局牵头,市南水北调办、水利局、环保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80.完善汉江水质实时监控体系,建成南水北调汉江水质保护应急指挥中心。(市环保局、南水北调办负责)
      81.加快“气化安康”步伐,大幅提高工业、交通以及民用天然气的普及率。(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82.实施重污染企业技改和燃煤小锅炉淘汰,大力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和“油改气”。(市环保局牵头,市工信局、住建局、质监局负责)
      83.强化对工地和道路扬尘的监管,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力度,加速淘汰黄标车,提高城镇主要道路机扫率,严禁秸秆焚烧,抓好农村清洁能源应用,实施PM2.5 监测和信息发布。(市环保局牵头,市住建局、规划局、公安局、农业局、气象局负责)
      (八)保障改善民生,为群众多办实事
      84.十件实事一:推动创业就业。加大创业孵化、技能培训、就业援助力度,统筹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困难群体等就业,建成大学生创业孵化园,支持50 家中小企业和2000 人创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 亿元;围绕产业发展以及公交、社区服务等公共事业需求,免费技能培训2 万人;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60 万人,新增城镇就业1.5 万人,完成农民实用技术培训10 万人次。整合各类扶助资金,不让一个考上大学的孩子因家庭困难上不了学。(市人社局牵头,市扶 贫局、教育局、民政局负责)
      85.十件实事二:提升办学能力。完成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新 校区建设和“五校北迁”以及安康中学、阳光学校、汉滨初中、兴安初中改扩建,新建东坝、江北、黄沟小学并按期投用,原汉滨初中改办小学实现秋季招生。实施中心城区江北片区教育资源整合。(市教育局牵头,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汉滨区政府负责)
      86.十件实事三:改善医疗条件。整合市中心血站、疾控中心、安康疗养院和120 指挥中心北迁,开工建设市级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成市妇幼保健院。实施市中心医院、中医院、人民医院综合改造提升,加强重点专科建设,突出特色、错位发展。把基层基础建设的重点放在县城和区域医院建设上,提升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整合卫生计生公共资源,新改建县、镇村、社区卫生服务设施 340 个。(市卫生局牵头,市公产局、规划局、住建局、计生局、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负责)
      87.十件实事四:实施市政民生工程。城东大桥主体完工,实施“三桥一路”提升,改造金州路、兴安路、316 国道江北安旬路口至高新区段以及城区交通堵点,建成6 座人行天桥,新增500 个泊车位,完成殡仪馆搬迁,建成江滩公园二期以及兴安、静宁、诚鹏等市场。进一步优化配置市区两级公共资源,下决心腾退部分公共资源用于群众休闲、锻炼、停车场等公共服务。推进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无物业管理小区清扫保洁常态化,逐步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市住建局牵头,市双创办、规划局、交通局、公安局、公产局、商务局、工商局、高新区管委会、汉滨区政府负责)
      88.十件实事五:发展公共交通。实施平利、石泉公交客运城乡一体化试点,安康高客站二期竣工,建成江南、高新公交枢纽和21 个港湾式停靠站,实现中心城市规划区公交全覆盖,并逐步向郊区延伸,开通城区至恒口、关庙等公交,新增公交车50 辆,更新出租车100 辆,提升市民公交出行的便捷性、舒适感和满意度。支持有条件的县城公交逐步向集镇延伸。(市交通局牵头,市住建局、规划局、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负责)
      89.十件实事六:提高天然气入户率。下大力解决天然气入 户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建成城区2 座加气站,加大城市管网、老旧小区改造接入工作力度,中心城区7 万户25 万人用上天然气。加快各县城门站和加气站建设。(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90.十件实事七:实施文体惠民工程。实施中心城市“安康文化大本营”工程,通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创建验收。建成市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藏一角”博物馆,开工建设汉江大剧院、香溪书院、江北体育场馆,安康博物馆对市民开放。实施418 个社区公共体育工程。创造条件将“一江两岸”公共设施全部用于文体事业。(市文广局牵头,市体育局、住建局、规划局、公产局、汉滨区政府负责)
      91.十件实事八:提升住房保障水平。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 开工保障性住房2.78 万套,建成2.3 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2800 户,创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示范小区,加强保障性住房规范管理。围绕“提速、提效、规范”,推进精准搬迁、精细管理、精确施策,建设避灾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290 个,完成 2.5 万户 9.5 万人搬迁安置。(市住建局、扶贫局(避灾办) 牵头,市规划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92.十件实事九:实施健康养老工程。把健康养老作为新兴 产业培育,创新思路,引进民间资本建设面向西安和全市的生态休闲养老基地,在汉滨、石泉、宁陕探索发展健康养老新模式,开工建设市级生态休闲养老中心二期,建成15 个标准化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 100 个“农村幸福院”。(市民政局牵头,市卫生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93.十件实事十:保障饮水安全。完善中心城区供水体制,逐步取消城区地下取水,保障群众用水安全。以县城第二水源(水厂)建设和解决移民搬迁安置社区群众饮水问题为重点,按照满足水量、提升水质、强化管理的要求,建成9 县城第二水源(水厂),解决20 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市水利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94.实施48 个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和141 个农村初中校舍、普通高中、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探索学区制、校长教师管理制度、职业教育资源整合等改革,实施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学。(市教育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95.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探索组建医疗联合体和分级诊疗模式,完善新农合、基本医保、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发展中医药事业,鼓励社会力量办医,加大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力度。(市医改办牵头,市卫生局、发改委、工信局、编委办、人社局负责)
      96.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文化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深入发掘历史文化资源,支持文化艺术精品创作,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大文化遗产、历史文物、革命遗址保护力度,大力发展有线电视和便民广播,广泛开展群众文化和全民阅读、健身活动。(市文广局、体育局负责)
      97.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推进殡葬改革,每个县建成殡仪馆和城市公益性公墓。做好村委会换届工作。(市民政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98.强化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的关爱和服务。(市计生局、教育局、妇联会、老龄委、民政局负责)
      99.加大精准扶贫力度,完成专项扶贫投入25 亿元,实现10 万人脱贫目标。(市扶贫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100.深入推进平安创建,建成“天网工程”,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加大对违法犯罪和“黄赌毒”的打击力度。强化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控和服务。(市公安局负责)
      101.把信访维稳“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落到实处,畅通信访渠道,加大依法治访力度。(市信访局负责)
      102.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市司法局负责)
      103.抓好安全生产,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下大力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群众平安生活。(市安监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104.加强食品药品和质量监管,强化检验检测能力和信息化建设。(市药监局、质监局负责)
      105.加强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工作,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防汛办、国土局负责)
      (九)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106.进一步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和满意率。(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负责)
      107.重视网络监督和网络舆情,提高与新闻媒体打交道的能力,通过媒体监督来倾听群众意见、改进政府工作。(市政府新闻办负责)
      108.增强“六五”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推进法治安康建设。(市司法局负责)
      109.政府部门全面实行政务信息、办事公开制度,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市 政务服务中心负责)
      110.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防止权力滥用。(市编委办牵头,市政府各 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负责)
      111.进一步发挥审计规范权力运行的“利器”作用,在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强重要领域、重大项目、关键岗位的审计监督,开展经常性效能和廉政监察,重视从群众反映和审计中发现线索,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市审计局、监察局负责)
      112.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市财政 局、审计局负责)
      113.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开展“学本领、强素质”活动,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局)负责)
      114.继续实行公开承诺制,扩大承诺范围,完善督查督办、问责问效办法。(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 安康日报社、安康电视台、市政府网站负责)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是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各部门必须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狠抓落实。
      (二)夯实责任。各牵头部门是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的“主 攻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协调相关部门提出每项重点工作的分工安排,并将责任分工和落实计划于2015 年3 月15 日前报告市政府。明确多个部门负责的,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三)密切配合。各部门要对照分解任务,逐项制定工作方 案,夯实责任,强化措施,密切配合。各县区政府对所涉重点工作要主动承接、及早部署,与市级有关部门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四)强化督查。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跟踪督办,每月通报进展情况。对落实不力、进展缓慢、达不到进度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效问责。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5日

    公文PDF原文:安政发〔2015〕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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