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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公开目录: 市政府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20100-2014-007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4年02月20日
    文号 安政字〔2014〕25 号 公开日期: 2014-02-20 14:33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2013年,全市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深化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的大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狠抓监管监察,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和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预防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较好地完成了安全生产年度目标任务。
      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市政府决定对2013年完成安全生产指标控制任务、成绩突出的10县区人民政府及12个市直部门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更好成绩。同时,号召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责任,强化监管,不断创新,狠抓落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面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3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名单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9日

    2013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名单

      一、县区政府(10个)
      石泉县人民政府、紫阳县人民政府、宁陕县人民政府、汉阴县人民政府、白河县人民政府、 旬阳县人民政府、岚皋县人民政府、平利县人民政府、汉滨区人民政府、镇坪县人民政府

      二、 市级部门(12个)
      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消防支队、市教育局、市旅游局、安康供电局

      公文PDF原件: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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