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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3 年工业稳增长的若干意见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20100-2013-00137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3年04月27日 |
文号 | 安政发〔2013〕10 号 | 公开日期: | 2013-04-28 11:06 |
有效性 | 已失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3 年工业稳增长的若干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12 年,我市工业经济围绕循环发展、工业强市主题,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保生产、促销售、稳增长,取得了显著效果,工业增长位居全省前列。2013 年国内外经济形势依然复杂多变,受市场需求不足及土地、劳动力、原材料等要素价格上涨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发展任务非常艰巨,为确保全市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促进能源工业增产提效
(一)市工信局主动协调市水利部门,进一步完善汉江干支流大中小电站与气象水文、防汛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掌握全市气象、水文、干支流水量变动情况,精心组织、科学调度,在安全度汛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库区水量实现多发电、多上网、多收益。
(二)安康供电局要加大省外电力市场开拓力度,赴毗邻的湖北、重庆等省市,巩固、拓展电力外送市场,加大陕西电力外送比重,力争全年外送电超过10亿千瓦时。抓好安康火电厂项目推进和电力送出工程及运力协调服务,着力推进重大输变电项目建设。
(三)做大工业电力市场。安康供电局和地电分公司要进一步加大县域工业集中区用电规划、项目投入和基础建设力度,满足入园企业用电需求。对在建项目,供电部门采取一事一议政策,加快供电建设进度,帮助企业按时投产,以工业增产拉动电力市场扩容。
(四)市工信局牵头,以贯彻落实《安康市无瓦斯石煤矿井安全质量标准》为契机,支持符合规定要求的石煤企业满负荷生产,加快推进陕煤集团石煤综合利用项目实施进度,促进我市石煤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
二、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一)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完善重大工业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继续实施“一个重大项目、一个推进方案、一位领导联系协调、一个部门牵头组织落实”的推进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项目有序推进。
(二)各县区要积极做好已建成项目的运行协调,紫阳、旬阳、白河县政府要分别做好工作,解决好要素配置,力促陕煤富硒矿泉水、陕重汽旬阳宝通、白河俊达和神达汽车等项目尽快达产达效。
(三)各县区政府及其发改、经贸等部门要全面梳理在建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协调和保障力度,加快项目落地进度。旬阳县政府要加紧做好相关工作,力促旬阳烟厂技改卷烟生产线、打叶复烤生产线尽快开工建设。
三、对新增产能项目流动资金贷款进行贴息
为确保2013 年全市工业投资1000 万元以上的工业建设项目竣工投产30 项,新增产值30 亿元。市级财政安排资金用于省上支持我市新增产能贷款贴息项目的配套,并对工业增长拉动大的市级新增产能项目流动资金贷款进行贴息。市级具体贴息项目、数量由市工信局商市财政局研究确定。
四、加快县域工业集中区建设步伐
(一)市工信局会同机构编制、统计等部门,不断完善县域工业集中区管理体制机制,建立与县域工业集中区发展规模和效益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和运行机制。
(二)各县区要加快县域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2013 年集中区基础设施当年完成投资10 亿元,建成标准化厂房10 万平方米。
(三)市工信局要申报、认定一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本形成覆盖全市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体系。
五、扩大地方产品销售
(一)各级公务接待在厉行节约的前提下,优先选用地方特色产品。
(二)积极支持地产品进超市、进酒店。市商务局要借助超市的销售网络,积极帮助地产品拓展市场。鼓励限上商贸流通企业设立地产品专柜,每设立一个专柜奖限上流通企业5万元;新进本地企业的一个类别产品,一次性奖励经销单位2000元;按照销售额同比增长20%以上的前10类产品,奖励5000至5万元。具体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信局、财政局共同认定。
(三)加大地产水泥及水泥制品促销力度。在同质同价条件下,移民搬迁、保障性住房、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政府投资的项目使用地产水泥量不得低于70%。由扶贫、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协调建设主体予以落实。
(四)鼓励使用地产专用车。由市财政局负责将地产专用汽车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凡由政府采购的城市环卫用车(渣土车及垃圾车、洒水车、吸粪车等专用车),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地产专用汽车。
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帮扶力度
(一)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支持。各金融机构要扩大小微企业信贷规模,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对中小企业的放款额度不低于本公司全年业务的70%。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创业促就业小额贷款全年发放不低于10亿元,对小微企业的贷款额度不低于60%。由市金融办考核认定。
(二)实施小微企业成长工程。各县区要下大力气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放手发展各类市场主体,对产值在1000-2000万元之间的劳动密集型、特色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涉水产业企业分类排队,在项目扶持、资金安排上给予重点倾斜,做精做强做大。
(三)鼓励企业做大规模。各县区对当年新进的规模企业,在项目资金、融资担保等方面的支持政策上优先安排。对当年进入规模以上企业每培育1户,市级奖励县区经贸局、统计局各1万元。奖励资金和办法由市工信局、统计局商财政局考核认定。
七、用足、用活、用好省政府工业稳增长的政策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工业稳增长的若干意见》(陕政办发〔2013〕1号),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工业企业开展建材下乡、装备制造发展、新增产能贷款贴息、工业品促销、规模企业培育等活动。发改、财政、工信、统计、安监、商务、工商、质监、税务等部门要在全面调查掌握辖区内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动态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工业企业申报,争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更多地支持安康工业发展。各县区政府要按照省市工业稳增长的要求,结合实际,出台工业稳增长的实施办法,促进县域工业快速发展。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7日
pdf原文:安政发〔2013〕1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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