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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涉水产业的意见 公开目录: 市政府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20100-2012- 4797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2年11月21日
    文号 安政发〔2012〕32号 公开日期: 2012-11-21 16:36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涉水产业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充分开发利用我市丰富优质的水资源,大力发展涉水产业,加快构建循环产业体系,使安康因水而美、因水而富、因水而兴。现结合安康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涉水产业是指充分利用水资源或以水为主要原料进行的生产和再生产活动的产业,在我市主要指饮用水和饮品制造业、现代渔业、亲水旅游、水电能源等产业。大力发展涉水产业,做大做好水文章,形成保护生态环境、增加群众收入、壮大支柱产业并举的新平台,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完成“十二五”发展任务、建设美好安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大力发展涉水产业是发挥资源优势的必然选择。我市拥有全省59.6%的水资源,汉江安康段水质持续保持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我市水资源与全省乃至西北相比有量的优势,与全国相比有质的优势,但涉水产业发展处于初级阶段。必须运用工业化、市场化的理念推动水资源的综合开发,加快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品牌等要素,围绕水质、水景、水能做成大产业,把资源优势、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二)大力发展涉水产业是加快循环发展的内在要求。我市处于秦巴集中连片特困区中心地带,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和陕西“引汉济渭”工程的水源区,特殊的市情决定了安康只有走循环发展之路,才能真正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大力发展低消耗、无污染的涉水产业,使生态优势与生态责任高度融合,经济再生产与自然再生产同步发展,实现“人养水、水养人”的良性循环。
      (三)大力发展涉水产业是推动富民强市的重要抓手。我市群众收入不高、骨干财源较少,富民强市任务十分艰巨。涉水产业跨度大、业态多、链条长,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大力发展涉水产业能够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具备成为立市之业的潜力。把涉水产业确定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产业建设的重中之重,加快形成特色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力促产业增效、群众增收、财政增长。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产业重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可持续发展的思路,以市场引导开发,以龙头企业带动,以政府主导管理,整合有效资源,突出项目支撑,主抓特色产品,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策扶持,运用先进的生产方式和精细化管理手段,努力形成生态环境更加优美、群众生活日益改善、产业集群不断壮大的涉水产业发展新格局,加快实现由水资源大市向涉水产业强市的新跨越。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原则-以保护水源水质为前提,以“低碳、绿色、循环、再生”为方向,倡导清洁生产和提供原生态、天然以及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通过扶持有利于水体保护的生产经营活动,养护、修复和提升水生态系统,确保涉水产业永续发展。
      产能优化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以规模经济为标志,确定大力扶持发展的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体现“大资源、大开发、大市场、大品牌”的要求,以富硒、有机产品为重点,率先发展见效快、效益好、容易形成规模的项目,优化涉水产业结构,延长产业链条,提高涉水产业影响力、竞争力。
      品牌优胜原则-以品牌引领涉水产业发展,以引进、嫁接知名品牌为突破口,推动涉水产业标准化、专业化、集约化,鼓励新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培育安康市特色品牌产品、知名商标,争创省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和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中国驰名商标,把涉水产业品牌建设与塑造城市形象有机统一。
      (三)目标任务
      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涉水产业总产值达到220亿元,其中饮用水和饮品制造业产值75亿元,现代渔业产值35亿元,以亲水旅游为重点的服务业产值60亿元,水电能源产值50亿元,使涉水产业成为全市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把我市打造成为西部水城和西部重要的涉水产业基地。
      (四)产业重点
      1、倾斜发展饮用水和饮品制造业。以富硒矿泉水、天然水为主打,以果蔬饮料、功能性饮料和木瓜、绞股蓝等特色饮品为延展,填补我市啤酒产业空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瞄准国内外知名品牌,吸引国内外饮品生产大型企业落地建厂,通过利用我市富硒水和洁净水源的资源禀赋优势,换取外来资本、技术、销售渠道,实现产业快速崛起。
      2、着力发展现代渔业。以防止水体富营养化为首要条件,从开展渔业资源调查与评估入手,科学确定大水面养殖中滤食性与投食性鱼类比例,通过特色养殖、池塘精养,重点发展大鲵、鲟、鲑、鲈、鮰等高端品种和多鳞产颌鱼、红尾条鳅等名贵地产鱼,加快建设种苗基地和研发基地,引进一批水产品精深加工企业,积极发展食、钓、赏等休闲渔业,同步建设水产品交易市场和发展冷链物流,提高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中渔业的比重,打造“安康河鲜”品牌,抓好富硒、有机产品认证,推动现代渔业大发展。
      3、提升发展亲水旅游。通过江河观光、滨水度假、水上漂流、水上娱乐、水上运动、水上体验和水主体康体养生等亲水旅游产品深度开发,构建亲水旅游板块,推出特色亲水旅游线路,加快推进安康瀛湖汉江文化生态旅游示范区、中心城区滨江亲水旅游区开发、石泉“汉江明珠”旅游区开发、汉江豪华游轮等一批重点亲水旅游项目建设,形成完整的亲水旅游体系,吸引游客深度参与,实现从单一观水到游水、玩水、嬉水、品水、亲水等活动的转变,促进观光旅游向休闲度假旅游转型,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城市。
      4、巩固发展水电能源。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对旬阳、白河电站核准手续,引导库区移民向安置区集中,创造和谐建设环境,全部完成汉江干流上游梯级水电开发6级骨干电站。对全市汉江支流所有小水电项目进行清查和整顿,明确禁止开发、限制开发、鼓励开发的区域,强制性实施下泄生态基流,使已建和在建水电站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三、扶持政策
      享受扶持政策的涉水产业范围:1、国内外知名饮用水和饮品制造企业。2、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或规模以上的现代渔业企业,其中,大水面养殖的企业其滤食性鱼类达到85%以上。3、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或规模以上的亲水旅游企业,其旅游产品直接利用水资源的产业占总收入50%以上。水电能源企业不享受扶持政策,已享受过同类扶持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本扶持政策。享受扶持政策的涉水企业名单由市招商局、发改委、财政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报市涉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确定。
      (一)财税扶持
      1、涉水企业符合国家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符合国家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符合资源综合利用目录以及符合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按照规定减免相关税收。对于市政府指定的重点扶持企业或重大项目,进行一对一、点对点上门纳税辅导服务。
      2、对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项目,依合同约定建成并投产之日起,其申报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实行“前3年全额奖励、后3年减半奖励”的财政奖励政策,用于涉水企业扩大再生产;对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以上的项目,税收返还奖励政策可以“一事一议”给予更大的优惠。
      3、对固定资产投资在500-5000 万元、满足国家规定的行业投资强度最低标准以上的涉水产业项目,投产1年后,由受益财政按其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一次性奖励给企业用于项目扶持;对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 万元以上、满足国家规定的行业投资强度最低标准以上,投产1 年后,由按其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总额的60%一次性奖励给企业用于项目扶持。
      4、涉水企业凡获省级名牌产品、市特色品牌产品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凡获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凡创建成国家5A 、4A、3A风景区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
      (二)项目扶持
      1、对于涉水产业项目优先审批,并在陕南循环发展专项资金和“一县一业”资金中给予扶持,确保资金扶持力度每年有所递增。由市发改委、财政局汇同中、省其他扶持资金建立涉水产业专项基金,制定专项基金使用办法,主要用于项目前期费用、技改项目扶持以及涉水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等。
      2、涉水产业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项目,采取“项目带政策”、“特事特议”等扶持措施,优先申报国家、省、市各类项目引导扶持资金,并在土地征迁、规划布点、项目捆绑、组织实施上予以重点保证。
      (三)金融扶持
      1、全市金融机构力争每年对涉水产业贷款占新增全部贷款的比例不低于15%。对涉水产业贷款较多的金融机构,人民银行给予相应的再贷款支持。
      2、鼓励涉水企业以股权、资源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等为质押进行贷款融资,政府相关部门在确权登记、价值评估等方面给予支持。
      3、有针对性的创新金融产品,扶持推动符合条件的涉水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等方式融资。
      (四)土地扶持
      1、建设用地计划优先向涉水产业倾斜,土地供应优先保障涉水产业发展,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2、对新建涉水产业项目用地申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15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符合条件的在3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或上报手续;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在60 天内完成登记发证工作。
      3、对进入工业集中区的涉水产业项目,其用地招拍挂出让底价按国家颁布的工业用地低限标准执行。
      (五)人力扶持
      1、对涉水企业新录用工免费开展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并签订不少于1 年劳动合同的,给予人均800 元的培训补助。
      2、招用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1 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涉水劳动密集型企业,按照实际用工人数和用工年限,给予企业应缴纳部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额的三分之二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三年。
      3、对于用工人数超过100人以上的涉水企业,且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安康市失业登记证》人员和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返乡农民工等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为职工定期交纳五大保险之一,该涉水企业在银行贷款后,最高可申请财政贴息资金400万元。
      4、对于涉水产业发展需要的紧缺人才,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经济待遇、子女入学、住房保障等方面进行政策倾斜。实行柔性人才政策,面向全国招聘首席专家,对于首席专家或其所在单位在安康建立科研中心的,政府进行补助;对于涉水产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优先推荐申报参加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特殊津贴和优秀专家等有关荣誉称号的评选,参加全国和省、市劳动模范的评选。
      (六)环保扶持
      对于涉水企业水源区和取水点依规进行环境保护的承诺。除涉水企业自行组织水质监测工作外,可根据企业要求,环保部门对于相关水域开展环境监测、设立监察网络,采取最严格的环保措施,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稳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流域管理。制定《涉水产业总体发展规划》,运用新的发展理念完善已经制定的分行业规划。树立安康水资源“一盘棋”思想,注重汉江流域整体管理、综合开发、协同创新,按照产业高效、错位发展的要求,打破行政地域限制,促进产业带和产业链的合理布局;把保护汉江生态环境作为涉水产业发展的生命线,加强汉江综合整治力度,实施大面积绿化造林。建立涉水食品类安全监测体系和水域安全监管体系,由市环保局、水利局负责确定一批严管严控流域及水域,强化环保、质检、工商、渔政等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及水域安全的违法行为,制止各种污染向水域排放,维护涉水产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确保管住水、用好水、受益水。
      (二)优化投资环境。涉水产业的大发展,必须依靠招大商、上大项目。各级各部门要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完善便捷服务、承诺服务、特事特办和派驻监察室制度,落实跟踪服务机构,对于引进的重点涉水企业要实行挂牌保护,相关审批事项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限时办结。任何部门和单位不经批准不得随意进行检查,不得向涉水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严肃查处损害投资环境现象,对违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对违纪个人依法从严处理。加大涉水产业发展利市利民的宣传,努力为涉水产业发展创造最佳环境。
      (三)完善工作机制。市政府成立市涉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中省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协调解决涉水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政策对接和全市涉水产业日常管理、督查等工作。从2013 年起,市上每年制定涉水产业发展计划,把发展涉水产业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县区经济发展责任目标考核。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涉水产业发展,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并根据本《意见》尽快制定实施办法。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20日

    pdf原文:安政发〔201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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