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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赵立根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20100-2012- 47744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2年08月01日 |
文号 | 安政任字〔2012〕22 号 | 公开日期: | 2012-08-01 16:37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赵立根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政府决定:
赵立根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免去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周汉林同志任市财政局副局长(正县级),免去市生产资金管理局局长职务;
孙廉军同志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向元昌同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肖岳权同志任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处处长;
薛玉发同志任市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陈 涛同志任市商务局副局长;
晏筱波同志任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侯运军、向诗兵同志任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殷贵军同志任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闫立岗同志任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基金办公室主任,免去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副主任职务;
胡开兴同志任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副主任,免去市技工学校副校长职务;
谢淑桢同志任市技工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史文欧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调研员,免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 宏同志任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二〇一二年八月一日
PDF原件:安政任字〔2012〕2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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