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正文内容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2-2020 年)》的通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中长期发展规划
    索引号 719776475-20100-2012-0031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2年05月24日
    文号 安政办发〔2012〕64号 公开日期: 2012-05-26 15:25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2-2020 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安康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2-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安康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

    (2012-2020 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名学生,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体制机制,着力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接受优质义务教育的需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促进公平。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强化政府的公共教育服务职能,加快城乡教育一体化,使公共教育服务更加健全、教育机会更加充分,使每一个受教育者得到全面发展。
      (二)优质育人。坚持育人为本,树立现代教育理念,坚持人才强教,着力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整体水平,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三)改革创新。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着力推进制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的改革,积极创新教育体制、工作机制和发展模式,建立健全充满活力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良好工作环境。
      (四)统筹协调。统筹教育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统筹义务教育与学前教育、高中教育的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区域、校际之间的协调发展,统筹学校和社会教育资源。
      三、工作目标
      按照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总体规划,我市所属的县区要在2015 年底全部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在2020 年底前要全部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分年度规划如下:
      2012 年底前为旬阳县、石泉县;
      2013 年底前为宁陕县;
      2014 年底前为平利县;
      2015 年底前为白河县;
      2016 年底前为汉阴县;
      2017 年底前为岚皋县
      2018 年底前为镇坪县;
      2019 年底前为紫阳县;
      2020 年底前为汉滨区。
      实现初步均衡的标准是:县域范围内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教师编制和资源配置满足实际需要并落实到位;生均经费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统筹考虑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未来人口变动趋势和学生就学需求,科学制定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规划;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有序推进。城区基本满足学生入学需求,“大班额”、“上学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择校”现象逐步消除,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全部纳入公共教育体系;校长、教师校际交流效果明显,农村紧缺学科教师配备到位,各学校都能开齐开足课程,办学行为达标规范。
      实现基本均衡的标准是:县级政府切实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责任,建立健全稳定持久的经费投入增长机制;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合理,能够满足学生就学需求;按省定目标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基本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全覆盖;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全面落实,办学行为规范有序,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高,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四、工作要求
      (一)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促进校际间办学条件相对均衡。
      1、调整优化学校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城乡建设规划和人口变化趋势,按照“统筹规划、政府引导;适当撤并,扩大规模;合理布局,优化配置;改善条件,确保入学;提高质量,群众满意”的原则,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科学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近期目标和中长期规划和中小学布局调整实施方案,校点既相对集中,规模得到适度扩大,又合理设置教学点,满足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适龄人口就近入学的需要。
      2、加强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参照国家和省中小学建设标准,按照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努力实现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装备项目建设,为农村中小学配备教学仪器、音体美器材和多媒体教学设备,提高农村中小学装备水平。 配合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支持农村学校改善就餐条件或配备必要的餐饮设施;支持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食堂餐厅、供水饮水设施设备、清洁环保厕所、取暖设施设备建设,基本满足农村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食宿条件;实施城镇中小学扩容改造项目,重点支持县镇学校新建或改扩建,逐步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目前,全市规划2011-2020 年项目学校575 所(其中:初中140 所,小学435 所),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总投资8.46 亿元,其中:校园校舍土建规划投资6.39 亿元,教学装备购置类总投资2.07 亿元。计划到2015 年,全市60%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颁标准,到2020 年全部达到省颁标准。
      3、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支持和鼓励各县区探索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新模式,重视发挥城镇优质学校的资源优势,积极推行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结对帮扶、联合办学的管理体制,实施城乡学校一体化管理,促进学校之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4、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步伐。各县区要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步伐。高度重视和加强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设备维护、软件开发和教师应用培训等工作,充分发挥工程的使用效益。加强数字校园建设,配备能够满足信息技术课程和学科教学需要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立县域内网络资源共享的工作平台,加大各类教育信息资源的整合力度,积极开发网络教学资源,实现区域内优质资源共享,让所有学生都能通过网络接受相对同质的高水平教育。
      (二)加强队伍建设,促进教师资源相对均衡。
      1、规范教师编制管理,合理配置教师资源。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中小学编制实行动态管理,按照总量控制、城乡统筹、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编制部门每2 至3 年调整一次,不断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确保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要为农村学校配齐英语、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专职教师。要积极创造条件,将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安全保卫人员和寄宿制学校生活辅导员纳入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
      2、健全教师培训制度,提升教师队伍素质。认真实施“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扎实做好五年一个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依托优质学校建立本地教师专业成长基地校,通过组织农村教师到基地校挂职锻炼、顶岗实习等,提高农村教师执教水平,促进农村教师专业成长。建立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专业教师流动教学制度,切实解决农村学校教师整体水平不高的问题。 建立校本研修制度,制订校本研修规划、年度计划和教师个人专业发展规划,促进校本研修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3、落实教师归口管理,完善教师考评制度。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主管辖区内的教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的公开招聘、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调配交流、培养培训、考核奖惩等职责。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应对教师的师德修养、专业水平、业务能力、教学效果、工作实绩和培训进修等方面进行学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登记、岗位聘用、续聘解聘、收入分配和奖励惩戒的主要依据。
      4、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关心教师工作生活。加强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意识和能力;建立学校、社会、家长、学生四位一体的教师评价体系,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逐步形成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师德考核评价体系。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市、县区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为教师办理医疗、住房等社会保险,切实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建设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完善教师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制度,充分体现广大教师从教治校的主人翁地位。
      (三)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校际间教育质量相对均衡。
      1、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加强和规范课程管理,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严格规范考试管理,严格规范招生秩序,加强学生各类竞赛活动的管理,规范中小学教材和课辅资料的管理,严禁违规补课,积极引导学生参加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强化教育收费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做到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人文化。
      2、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提高义务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全面落实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课程,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在课程、学科、教学、教材、质量等方面的均衡发展,缩小区域、城乡和校际差别,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得好” 。
      3、 发展特殊教育,关注弱势群体,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各县区政府要把特殊教育事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并建设特殊教育学校,完善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办学格局。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到2020 年,全市30 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办好1 所特殊教育学校,确保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对残障、流浪、严重行为不良等特殊少年儿童群体和家庭贫困学生、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子女、进城落户农村居民子女等特殊学生群体就学要给予更多关爱和帮助。
      4、坚持以人为本,把全面落实素质教育战略主题。推进教育内涵式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坚持德育为先,切实加强学校德育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能力为重,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使学生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坚持全面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全面推进。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规划目标,研究制定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成立县域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四套班子齐心抓。 教育、财政、发改、编制、人事、规划、建设、公安、卫生、文化、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要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形成强大的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合力 ,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我市在两个时间节点如期完成目标任务。教育行政部门要当好参谋、具体组织好实施工作。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业务培训和过程督查指导。
      (二)明确责任,加大投入。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优先保证义务教育发展经费,依法落实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三个增长”。县级财政新增教育事业发展经费70%以上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要依法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并严格按法定用途使用。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足额落实县级财政应承担的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经费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等,保障免费义务教育的实施。土地出让收入扣除规定支出后,要按余额的10%足额计提教育资金用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要坚持教育投入政策的公平取向,加大薄弱学校改造投入力度,促进各类教育资源向薄弱学校和弱势群体倾斜。
      (三)健全机制,强化监督。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评估、监测等制度,定期对辖区内学校间的差距进行监测分析,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要建立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激励机制和问责制度,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作为考核县级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的重要内容。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不力,未能按时完成规划目标任务的,要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发〔2012〕64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