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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现代农业百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开目录: 市政府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20100-2012- 4730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2年05月21日
    文号 安政发〔2012〕18 号 公开日期: 2012-05-21 14:28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现代农业百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安康市现代农业百园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审定,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安康市现代农业“百园建设”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现代农业园区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全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步伐,提高园区建设品位,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依据《安康市现代农业园区示范体系建设规划》(安政发〔2011〕20 号)、《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山林经济的意见》(安政发〔2012〕7 号)和“百园建设、千元增收”工程任务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用现代工业模式做大农业、用现代流通方式做活农业、用现代金融手段做强农业、用现代生态理念做好农业的发展思路,把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作为推进区域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抓手,按照设计科学、产业完整、要素聚集、技术领先、管理规范、效益显著的标准,全面构建以循环农业、山林经济、渔业产业为主的现代农业园区示范体系,精心打造一批设施装备现代、科技要素先进、生产经营规范、物流加工完善、市场对接有效、示范作用明显、辐射带动力强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引领全市现代农业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划先行、产业支撑、园区承载、企业引领、创新驱动原则。
      (二)坚持与当地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相结合,与城乡统筹、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安置相衔接原则。
      (三)坚持土地流转依法、自愿、有偿原则。
      (四)坚持一业为主、种养结合、循环发展原则。
      (五)坚持无公害、绿色、有机生产原则。
      (六)坚持梯次建设、动态管理、目标考核、末位淘汰原则。
      三、目标任务
      全市启动建设111 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区(见附表1),其中循环农业示范园区39 个、山林经济示范园区57 个(其中林业产业示范园区42 个、林下种养示范园区15 个)、渔业产业示范园区15个。111 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占地面积120.87 万亩(其中水域面积15.96 万亩)。月河川道和各县区基础条件较好的川坝地带以“猪-沼-菜(果)”循环农业为主要发展模式,加快畜牧养殖、设施蔬菜、特色瓜果、富硒粮油等高效农业发展;丘陵和中高山地区围绕现代山林经济,突出抓好绿化苗木、林下种养、富硒茶饮、特色林果、蚕桑丝绸和山林休闲旅游六大重点产业;河沟库塘等各类水面围绕渔业产业,抓好大水面养殖、网箱养殖、池塘精养,发展特种养殖,搞好绿色认证,推进餐饮连锁,健全销售网络。
      四、建设重点
      按照“建基地、扩规模、提技术、强管理、拓功能、增效益”的实施步骤,2012 年全面启动建设111 个示范园区,其中集中力量抓好32 个精品示范园区建设,促其完善相应功能,尽快建成,达产达效,力争到2012 年底全市有15 个园区新进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行列,同时培育一批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所有园区务于2015 年前全面完成规划建设任务。
      (一)集中抓好32个现代农业精品示范园区建设
      32 个现代农业精品示范园区中循环农业精品示范园区16 个、山林经济精品示范园区12 个(其中林业产业精品示范园区8 个,林下种养精品示范园区4 个)、渔业产业精品示范园区4 个。涉及汉滨区11 个、汉阴县4 个、石泉县2 个、宁陕县2 个、紫阳县3 个、岚皋县1 个、平利县2 个、镇坪县2 个、旬阳县2 个、白河县3 个 。
      1、循环农业精品示范园区(16 个)
      园区名称:
      汉滨区阳晨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汉滨区河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汉滨区鸿盛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汉阴县城关五一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石泉县池河生态农业示范园区、白河县天宝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镇坪县江源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安康市新技术试验示范园区、汉滨区忠诚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汉阴县涧池紫云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汉阴县蒲溪秦源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旬阳县隆科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紫阳县双安富硒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平利县龙古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汉滨区惠盛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白河县中营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建设标准:
      (1)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和规模,相对集中连片,辐射带动能力强。汉滨、汉阴、石泉、平利、旬阳五县区示范园区面积要达到1000 亩以上或种、养、加年销售收入达到3000 万元以上,紫阳、白河、岚皋、镇坪、宁陕五县示范园区面积要达到500 亩以上或种、养、加年销售收入达到1500 万元以上。
      (2)产业集中度高,重点产业占比达到60%以上。
      (3)有完善的道路系统、水电系统,环境整洁,机械化、设施化、信息化、标准化程度高。其中“猪-沼-菜(果)”示范园区达到“四配套”,即配套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沼气设施、配套建设标准钢架结构大棚、配套建设工厂化育苗点。
      (4)实现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利用,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有农产品质量检测室及相关检测设备、人员、制度等,农产品生产环境达到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要求,主导农产品达到无公害、绿色或有机认证。
      (5)生产组织方式先进,形成“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形式的现代农业产业化格局。
      (6)支撑服务体系健全,技术服务、金融服务、农资供应、产品贮藏、市场销售等功能完善。
      (7)建设主体明确,必须是以生产、加工、销售或技术服务为主要功能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从事生产经营。
      (8)实行企业化运作,管理职责明确,内部制度健全,各类台账齐全。
      (9)以上标准为市级循环农业精品示范园区建设标准,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依照省级标准执行。
      建设要求:见附表2
      2、山林经济精品示范园区(12 个)
      园区名称:
      12 个山林经济精品示范园区中林业产业精品示范园区8 个,林下种养精品示范园区4 个。林业产业精品示范园区分别为汉滨区天柱山核桃产业示范园区、汉滨区双龙茶叶产业示范园区、汉滨区龙头苗木花卉产业示范园区、平利县长安茶叶产业示范园区、汉阴县大木坝茶叶产业示范园区、石泉县明星“猪-沼-桑”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紫阳县红椿茶业生态观光示范园区、白河县卡子茶叶产业示范园区;林下种养精品示范园区分别为宁陕县秦南食用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岚皋县明富魔芋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旬阳县新森林现代中药材示范园区、镇坪县林下中药材示范园区。
      建设标准:
      (1)统一规划,设施配套,选项准确,规模发展。产业区和辐射带动区规划布局科学合理,示范带动效果明显。园区集中连片,辐射带动相对集中、区域连片,便于生产管理,便于加工营销。达到“五有”要求,即有业主承建、有园区规划、有实施方案、有布局示意图、有标识标牌。
      (2)各类园区面积分别为:苗木花卉500 亩,茶叶、干鲜果、蚕桑1000 亩,木本药材2000 亩,食用菌1000 万袋。
      (3)水、电、路基础设施配套,沟、渠、井、窖设施齐全,道路方便生产,干道水泥路面,支线沙石路面,满足园区生产用电,设施装备先进,通讯网络覆盖,有电子商务平台。
      (4)达到良种化、标准化、设施化,生产管理技术先进,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100%,省级以上认定良种使用率达到100%、标准化率达到100%。
      (5)至少有一家运作规范,实力较强的龙头企业或协会组织生产经营,通过土地林地承包、流转或租赁,规模化发展,一体化经营,形成市场、基地、龙头企业和农户紧密相连的产业化体系。
      (6)实施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主导产品特色明显,品质优良,达到“绿色、有机、无公害”要求。具备完善的生产、加工、流通和服务体系,形成“优势互补、循环相生”和“一三相融、接二连三”立体综合开发的复合业态。
      (7)以上标准为市级现代林业产业精品示范园区标准,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依照省级有关标准执行;林下种养精品示范园区标准参照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标准执行。
      建设要求:见附表2
      3、渔业产业精品示范园(4 个)
      园区名称:
      汉滨区汉水生态农渔业示范园区、汉滨区汉水兄弟特种鱼繁育示范园区、宁陕县东河大鲵养殖示范园区、紫阳县瀛湖库区网箱养殖示范园区。
      建设标准:
      (1)达到“六有”。即:有必要的养殖设施、有良好水质、有便利交通、有办公住宿场所、有鱼料堆放场地、有生产档案。网箱养鱼养殖面积达到1 万平方米以上(或300 箱),年产值达到1000 万元以上。网箱用金属做骨架,尼龙绳做网格;池塘精养养殖面积达到300 亩、亩产500 公斤以上。池塘规范,迎水面衬砌,池塘顶部硬化,背坡植物护坡,进水、排水畅通,绿化到位;特种养殖年养殖成品鱼1 万尾以上,养殖厂房规范,具备避光、通风、恒温、浅水生长环境。
      (2)本标准为市级现代渔业产业精品示范园区建设标准;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依照省级标准执行。
      建设要求:见附表2
      ( 二)启动建设所有规划示范园(79个)
      在集中抓好32 个精品示范园区的同时,今年要全面启动建设规划的其余79 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按产业类型划分:循环农业示范园区23 个、山林经济示范园区45 个(其中林下种养示范园区11 个)、渔业产业示范园区11 个;按地域划分:汉滨区19 个、汉阴县10 个、石泉县8 个、宁陕县5 个、紫阳县4 个、岚皋县6个、平利县11 个、镇坪县4 个、旬阳县9 个 、白河县3 个。(见附表3)
      今年启动建设的79 个示范园区主要建设任务是:规划设计到位,建设科学;引进或培育市场主体到位,完成核心区土地(林地)流转;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落实,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三)配套建设规模养殖场(46个)
      结合“猪—沼—菜(果)”等循环农业园区建设,配套建设规模养殖场46 个,新建圈舍46.72 万平米,新增养殖规模52.5 万头。(见附表4)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扶持。在认真落实中、省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全市现代农业园区土地流转、招商引资、金融支持等扶持政策的同时,结合产业、地域特点,不断补充完善相关扶持优惠政策,推进资本、技术等要素向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快速集聚。进一步创新财政支农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金融机构、工商企业、农民个人增加对现代农业园区的投入,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市、县区财政都要建立扶持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发展专项资金,其中市财政每年安排2500 万元专项用于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发展,各县区每年用于扶持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发展专项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二)强化科技支撑。准确把握现代农业发展方向,积极应用现代科技与装备,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新装备、新模式推广应用,推进良种、良法、良壤、良灌、良制、良机配套,落实“一项主导产业、一套关键技术”,全面提高园区建设科技含量。进一步完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不断创新农技推广机制、模式和方法,推行“一园一名农技员”技术指导制度,鼓励农技人员进驻园区,围绕关键技术开展技物配套推广服务。组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专家指导组,组装、集成、配套先进适用技术,制定园区生产技术标准和规程,为园区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政策咨询。鼓励农业专家和技术人员通过技术入股、技术承包、创办经营实体等方式,与园区企业、合作社、大户建立经济利益共同体,以先进科技引领现代农业园区发展。通过内引外联,大力引进人才、技术、项目,积极与外地高校、科研单位建立技术依托关系,借助其技术、人才优势,不断提高园区建设科技水平。加大现代农业园区信息化建设投入力度,建立现代农业园区目录、龙头企业目录、主要农产品目录等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依托安康农业信息网站建立安康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专栏,建立园区规划、投资规模、建设进度、生产状况、营销收入、经济效益、发展趋势及存在问题等基本信息共享数据库,倾力打造园区企业信息综合发布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着手搭建覆盖全市现代农业园区的在线咨询、农技推广等信息服务平台,全面提升园区建设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
      (三)抓好培训宣传。一是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手机短信、宣传单、宣传栏等宣传媒体和宣传形式,面向社会、面向园区建设业主、面向有关部门广泛宣传搞好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争取社会各界对园区建设工作的理解、配合、支持。二是开展培训活动。组织“百园建设”业主培训班,宣讲园区建设要求。分类、分批组织园区建设机构负责人和园区建设业主外出考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经验。园区建设相关技术单位结合各自业务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拿出园区技术人员培训方案,邀请有关科技专家通过授课讲解、远程教育、现场指导等多种培训形式,加强对园区从业技术人员的先进适用技术培训。三是开展征文活动。在全市农业、林业、水利等系统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大征文活动”,围绕园区建设规划、业主培育、运行管理、市场营销、品牌战略、硬件建设、环境营造、科技创新、政策措施、“三化同步”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征文,形成一批富有前瞻性、针对性、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和解决问题的新办法、推进发展的新举措。
      (四)切实搞好服务。各县区政府积极履行引导现代农业园区创建主体责任,围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切实做好科学规划、土地(林地)流转、基础设施配套等服务工作。按照统筹城乡、循环发展以及“布局合理、定位准确、适度超前、整体规划、分步推进、突出特色、错位发展”的原则,认真做好不同区域现代农业园区发展规划。围绕园区建设规划,把土地(林地)流转作为县区、镇办政府的重要工作职责,依据规划提前做好土地(林地)流转,为业主提供园区建设所需的土地(林地)。加大涉农项目整合力度,积极落实现代农业园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推进园区尽快建成,投产达效。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制定优惠政策,创造投资洼地,吸引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园区建设。
      (五)实行动态管理。为增强园区建设业主和包抓单位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促进园区健康快速发展,园区建设实行梯级建设、动态管理、目标考核、末位淘汰管理机制。各“百园建设”业主应按照本实施方案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各自园区建设实施方案,经县区园区建设领导机构审核,于2012 年5 月底前连同园区联系方式一并报市园区办(地址:安康市人民政府行政楼416 室,联系人:王罡,电话:3808920,传真:3808920,电子邮箱:1097105625@qq.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百园建设”资格(待招商园区除外)。各“百园建设”单位每季度向市园区办上报一次示范园区建设进度报告,六月底和十二月底前书面报送半年和年度示范园区建设工作总结。市园区建设领导小组于十月份对“百园建设”情况统一组织开展一次巡查,年底前进行全面考核、评估。经考核和评估合格的园区,继续保留。建设成绩突出的示范园区可从一般示范园区晋升为精品示范园区,并给予表彰、奖励。对考评不合格的,由园区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直至撤消其“百园建设”资格。市上每年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对“百园建设”名单进行重新确认公告。
      (六)夯实包抓责任。市政府决定,将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包抓工作任务列入市对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制定考核办法,严格考评,奖惩兑现。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园区建设组织领导,明确目标,制定措施,建立市、县区、镇(办)三级政府主要领导包抓工作机制以及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示范园区建设指导责任总的分工是:市农业局负责循环农业示范园区和林下种养示范园区建设的督促检查;市林业局负责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建设的督促检查;市水利局负责渔业产业示范园区建设的督促检查;示范园区建设的全面安排、检查、考核等综合性工作由市园区办协调组织实施。
      附:1、2012 年安康市现代农业“百园建设”分布汇总表
      2、2012 年安康市现代农业精品示范园区建设任务表
      3、2012 年安康市现代农业启动建设示范园区任务表
      4、2012 年安康市循环农业示范园区配套建设规模养殖场汇

      公文PDF原文:安政发〔2012〕1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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