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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意见 公开目录: 市政府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20100-2012- 4722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2年04月06日
    文号 安政发〔2012〕11 号 公开日期: 2012-04-06 14:41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省政府《关于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0〕8 号),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明确商标战略任务,充分发挥商标在促进安康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做到行政监管与促进发展、服务大局、维护权益、依法行政相统一。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积极服务市场主体,全力营造有利于商标品牌建设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培育、保护、扶持和发展品牌企业群体,提高企业商标注册、运用、保护、管理能力。提高全社会商标意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突破发展。
      二、目标任务
      到 2020年,把我市的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提高到全省先进水平。商标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商标意识深入人心,市场主体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商标的能力显著增强。企业创新成果和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商标战略对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具体目标是:
      (一 )商标数量显著提升。从 2011 年到 2020 年,全市陕西省著名商标由 24件增加到130件,在全市有效商标注册总量中的比重由 3.8%提高到 7.6%;安康市知名商标由 34件增加到 180件,在全市有效商标注册总量中的比重由 5.4%提高到 10.6%;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由 1 件增加到 5 件,在全省地理标志注册总量中的比重由 4.5%提高到 10%;商标有效注册总量由目前的 626 件增加到1700 件以上,在全省有效商标注册总量中的比重由 1.2%提高到2.4%;实现中国驰名商标零的突破。
      (二)商标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健全商标执法管理体制,加强商标保护制度建设,营造良好的市场监管执法环境。商标专用权保护状况明显改善,商标使用行为更加规范,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显著减少。商标在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企业运用和管理商标的能力和水平明显增强。通过商标战略的实施,企业商标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对商标管理的投入大幅度增加,注重研发具有独创性和地方特色的商标品牌,商标成为各类市场主体的核心竞争力和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因素。
      (四)全社会的商标意识普遍提高。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商标工作,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逐步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色的商标文化基本建立。知识产权意识深入人心,自觉抵制假货的健康消费理念进一步增强。商标知识日益普及,各类商标专业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尊重和保护商标的社会环境、文化环境日益改善。
      三、主要工作
      (一)完善商标扶持政策和服务体系。根据全市经济发展布局,认真把握品牌培育的重点,着力培育一批独具特色的品牌企业和名优产品,积极做好商标战略和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科技政策、贸易政策的有效衔接。按照专业化、市场化的标准要求,不断完善以品牌宣传、质押融资、技术咨询、标准制定、质量检测、人才培训、中介代理等为主要内容的服务体系,为安康名优产品的创立、发展、壮大提供多层次、多功能、多渠道的服务。
      (二)建立商标战略服务体系,指导 、支持企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鼓励和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商标价值评估、统计制度、对外合作商标管理制度、商标信息检索和重大事项预警制度,推进企业实施商标战略,以商标为凝聚点,整合企业的技术、管理、营销等优势,形成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引导企业改进竞争模式,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丰富商标内涵,增加商标附加值,提高商标知名度;支持企业以商标专用权许可质押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充分开发利用商标专用权的市场价值。
      (三)充分发挥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在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推动作用。加强地方优势特色产品商标的申报注册和保护工作。深入开展“一所一标”等商标富农工作,加强对农民、农村经济组织和涉农企业的商标法律宣传,积极引导农产品商标以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注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按照巩固壮大支柱产业,积极发展优势产业的总体思路,重点抓好对全市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富硒食品、生态旅游、生物医药、农副产品等支柱产业和特色产品的商标注册工作,切实履行行政监管职能,督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所有人认真履行管理义务,维护地理标志产品市场信誉,促进具有地方特色的自然、人文资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同时加大对中国驰名商标、陕西省著名商标、安康市知名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切实保护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加大商标宣传教育力度。建立政府主导,主管部门负责,新闻媒体支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商标宣传工作体系,加强商标宣传,提高全社会商标意识。充分运用各种媒体,采取有效形式,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突出商标名称、标识、包装、装潢等宣传展示,集中宣传和打造安康著名商标及知名商标,塑造企业形象和商标品牌形象,有效提高商标知名度和商品的市场占有率,提高社会各界对商标品牌的认知程度,形成政府重视品牌、企业争创品牌、消费者认知品牌、多方保护品牌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大力培养各类商标专业人才。制定培训规划,将商标法律知识列入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农业产业化组织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培训内容。加强商标人才的培养和商标管理人员以及各级行政管理人员的在职培训。加快建设商标人才库和专业人才信息网络平台,大力推进商标领域专业人才交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商标注册的扶持力度。引导和推动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注册和使用商标。凡市内企业申请商标国际注册、中国驰名商标、省级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注册的,各县区和市商务部门、金融机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重点扶持;扶持培育一批名、优、新、特涉农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凡申请涉农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市农业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支持。具体办法由市工商局商市商务局、农业局和有关金融机构参照省上相关政策制订实施。对取得国家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的商标所有人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制订实施。
      (二)开展商标战略实施试点工作,推行商标权质押贷款工。选择我市部分著名商标企业作为首批商标战略实施试点单位,建立试点追踪调查机制,全程评测试点企业商标战略实施情况。推行商标授权经营试点、示范工作,选择有条件的县区和综合性商场作为首批示范单位,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充分发挥商标无形资产的作用,积极推行商标权质押贷款工作,进一步缓解企
    业融资压力。具体办法由市工商局会同市金融办参照省上相关政
    策制订实施。
      (三)加强对推进商标战略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工商、法院、法制办、工信、财政、公安、科技、商务、质监、农业、林业、文化文物广电、旅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推进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商标战略的有关政策,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商标战略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市工商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创造推进商标战略工作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支持保障体系。     

    公文PDF原件:安政发〔2012〕1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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