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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秦巴明珠·生态安康”2015半程马拉松赛的通知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5-80948 发布日期 2015-09-23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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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举办“秦巴明珠·生态安康”2015半程马拉松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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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增强全民体质,展示安康对外开放良好形象,经第十五届中国安康汉江龙舟节组委会同意,定于2015年10月24日在安康市高新区举行“秦巴明珠·生态安康”2015半程马拉松赛。现将竞赛规程予以印发,请认真做好组织报名和参赛工作。

  附件:《“秦巴明珠·生态安康”2015半程马拉松赛竞赛规程》

安康市体育局 
2015年9月18日

附件:

“秦巴明珠·生态安康”2015半程马拉松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陕西省田径管理中心 安康市体育局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
  二、承办单位:安康市体育运动服务管理中心
  三、运营单位:陕西体育产业集团体育赛事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安康市沁园春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赞助企业
  五、竞赛日期及地点
  (一)日期:2015年10月24日上午
  (二)地点:安康市高新区
  六、比赛项目
  (一)半程马拉松(21.0975公里)
  (二)10公里
  七、比赛路线:待定
  八、报名日期及办法
  (一)报名日期:
  2015年9月20日至2015年10月15日,报满为止。
  (二)报名办法:
  1.报名启动时间为2015年9月20日8:00,本次比赛接受个人报名和团体报名(团体报名请电话联系)。
  2.参加半程马拉松的选手必须是长期坚持中长跑锻炼的人群。可团体报名,也可个人直接报名。团体报名每队限报一名领队兼教练,运动员不限(不限男女)。
  3.组委会现场报名点地址:
  (1)陕西体育产业集团体育赛事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东路311号(陕西省跳水馆西门1层赛事公司)。
  电话号码:029-62275000   62275017
  (2)安康市体育运动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安康市体育场
  电话:0915-3093290 13509156682
  确实无法到现场报名的参赛选手,委托他人报名需有参赛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受委托人应出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委托书上签名。
  4.网络报名:参赛选手可登陆陕西省体育产业集团官网(http://www.sxtygroup.com),下载竞赛规程和报名表,按要求填写报名表。
  安康市外报名发送至电子邮箱:stjtty@163.com,通过银行缴纳报名费,缴费方式:
  公司名称:陕西体育产业集团体育赛事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太乙路支行
  账号:103627569929
  经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
  联系人:申思    联系电话:029-62275017
  安康市内报名发送至电子邮箱:akstyzx@126.com,通过银行缴纳报名费,缴费方式:
  开户名称:安康市五环之星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开户行:中行安康分行营业部
  账号:103621228238
  经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
  联系人:范 锦    联系电话:0915-3093285
  5.报名费:
  (1)凡在中国田径协会注册一级以上(包含一级)的运动员,参加半程马拉松比赛将免收报名费。
  (2)半程马拉松参赛选手收报名费100元、10公里参赛者收报名费50元。
  (3)报名费主要用于购买参赛队员比赛期间保险及运动员参赛运动装备。
  九、参赛办法
  (一)年龄要求:
  参赛选手年龄限18—50周岁(1965年1月1日—1997年12月31日)坚持长跑锻炼者,适宜参加该项比赛的。
  (二)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率不齐者;
  5.糖尿病患者;
  6.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三)半程马拉松限报1500人、10公里跑限报1500人,报满截止。
  (四)按《报名须知》要求每人必须填写报名表、健康承诺书,办理报名手续。
  (五)所有参赛者10月22日至10月23日在安康市体育运动服务管理中心社会体育指导部领取参赛号码簿、参赛T恤、跑步背包、一次性计时芯片。
  联系人:王  园    联系电话:0915-3093290,13509156682
  十、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际田径联合会最新竞赛规则和中国田径协会竞赛规则。
  (二)运动员比赛号码由组委会统一编发。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于10月24日8:00到起点按竞赛项目分别进行检录,9:00鸣枪起跑。
  (四)关门距离和时间:

  (五)起跑顺序:按半程马拉松、10公里先后顺序进行发枪。组委会将对起点、途中、终点进行录像监控,出现以下违反比赛规定的参赛选手将被取消参赛成绩。
  (六)参赛选手必须正确佩带计时芯片记录成绩,如因本人未能正确佩带计时芯片导致无法记录成绩,组委会概不负责。半程马拉松、10公里在折返点和终点设有计时感应带,选手在跑进过程中,必须通过所有的地面计时感应带,如缺少任何一个分段点的成绩,将取消该参赛者的成绩。
  十一、奖励办法
  (一)半程马拉松项目:
  男子前八名参赛者,分别获得税前奖金(见下表,单位:元)奖牌一枚,证书一本。

  女子前八名参赛者,分别获得税前奖金(见下表,单位:元)奖牌一枚,证书一本。

  (二)10公里:
  男子前八名参赛者,分别获得税前奖金(见下表,单位:元)奖牌一枚,证书一本。 

  女子前八名参赛者,分别获得税前奖金(见下表,单位:元)奖牌一枚,证书一本。 

  十二、技术代表、裁判长、裁判员
  由陕西省田径管理中心负责选派。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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