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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创指字〔2014〕18号关于印发《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7-20 17:26 来源: 字号: 打印

    各县区双创指挥部、市委及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安各单位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城区各片区双创指挥部:
      《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培训工作方案》已经研究审定,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落实。

    安康市双创指挥部
      2014年12月11日

     

    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培训工作方案
     

      按照《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总体要求,为营造浓厚的创森达标氛围,激励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的浓厚氛围,提高创森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使创森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标准和陕南森林化要求,坚持森林、水源、宜居创建主题,突出森林建设、生态保护、产业发展、文化共融,扩大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形成完善的森林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加快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
      二、工作目标
      以《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为指导,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通过加大创森工作宣传力度、技术培训,做好宣传发动,积极营造人人关心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提高市民知晓率、支持率,强势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11月底前)。组织策划全市创森动员大会的新闻宣传、创森知识培训和氛围营造。
      (二)创建实施阶段(2014年11月至2016年4月)。按照国家森林城市标准,围绕十大创森工程实施,全面做好城市森林创建主体和技术培训。重点做好创建各项工作推进宣传;完成创建培训任务,全面普及创森知识;做好自查、模拟评定、城市森林论坛的各类宣传策划、实施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6年5月—12月)。组织做好国家专家组安康考察、评定反馈、迎接国家验收的宣传报道工作。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以后)。围绕“绿色安康、生态安康”主题,策划三年来创森成就回顾系列宣传战役,巩固和发展国家森林城市成果。
      四、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媒体宣传。全市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在继续开办好原有双创栏目的基础上,围绕创森阶段性任务和要求,开办系列专栏,提高编播动态跟踪类、访谈类、评论类和监督曝光类节目的频率,加大对重点内容深度报道力度。
      1、安康日报社、安康电视台、安康广播电台、安康政府网站在继续办好《走街串巷看双创》、《双创曝光台》栏目的基础上,新开设《大美安康创森行》综合类专栏,将各类创森建设、达标动态新闻报道融入到栏目中去,做到电视、网站、报纸天天有稿发。新开设《创森知识天天看》专栏和创森公益广告宣传,全面宣传创森标准和系列知识。专栏责任单位:安康日报社 、安康电视台、安康人民广播电台、市政府网站。责任人:屈善施、梁博泉、赵伟、刘明泰。
      2、各媒体在创建实施阶段、考核验收阶段,围绕十大创森工程,推进创森指标建设、迎接国家验收,做好国森创建期间的宣传策划组稿、拍摄工作。安康日报社、安康电视台、安康人民广播电台、安康政府网站分别开设《全力推进创森十大项目建设》、《冲刺创森目标、迎接国家验收》、《可爱森林的守护者》系列专栏,集中宣传几年来的创森工作成果。责任单位:安康日报社 、安康电视台、安康人民广播电台。责任人:屈善施、梁博泉、赵伟。
      3、陕西日报、陕西电视台、华商报、三秦都市报、陕西工人报、陕西科技报、西部法制报、阳光报、西安晚报、健康导报驻安康记者站要积极支持和参与创森新闻宣传工作,为创建国家城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人:吕正勇。
      (二)社会宣传。
      1、机关单位宣传。各级各部门、创森重点镇要积极开展社会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市创森启动大会后,充分利用各自宣传阵地,开展创森宣传培训活动,新上一期创森知识教育专栏,报道一篇创森工作动态信息,开展一次创森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各级各部门。
      2、深入推进“四进”活动。各级宣传部、文明办、林业、住建、水利、环保、交通、公路、文化、教育、旅游、统计、妇联、共青团、工会等创森相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组建双创宣传队伍,印制创森宣传资料,创作编排创森文艺节目,深入社区村组、学校、企业、机关开展创森知识、项目建设等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3、创森氛围营造。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社区、机关、林场、旅游景区、广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制作创森标语,营造浓厚创森氛围。
      (1)城区居民小区双创宣传。中心城区50 个居民小区要制作固定的创国森宣传标语,新设创森知识宣传栏。责任单位:市房管局。责任人:张晓强。
      (2)医疗机构宣传。 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疾控中心、市中心血站、市疗养院等7个单位在LED大屏幕上播放创国森宣传标语,新上创森标准和创森知识宣传栏。责任单位:市卫生局。责任人:郭德林。
      (3)金融机构双创宣传。工商银行的12个营业网点、建行的13个营业网点、农行的12个营业网点、邮储银行的6个营业网点的LED屏幕上播放创国森宣传标语,更新创森知识宣传栏的内容。责任单位:工商银行安康分行、建设银行安康分行、农业银行安康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安康分行。责任人:张治国、 锁安升、董云、尤卫东。
      (4)公园广场双创宣传。汉江公园、汉调二黄广场、陈家沟街心花园、白天鹅广场、高新区三大公园等及时新上创森标准和知识宣传栏的内容。责任单位:市住建局、高新区双创办。责任人:廖良成、黄勇。
      (5)车站码头双创宣传。火车站、汽车站、码头售票大厅和候车(船)室新上固定的创森广告标语、创森专栏。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安康火车站,责任人:谭书宝、廖福玖。
      (6)商场超市双创宣传。南方百货、南方商场、南方超市、民威商场、时代购物广场、喜盈门连锁超市等6个大型商场、超市在LED屏幕上播放创森宣传标语。设置固定的创森知识宣传栏并更新内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责任人:刘家骐。
      (7)大型电子屏创森宣传。艺佳酒店、永兆大厦、晶众超市、新华书店、简约歌城、南方百货、汉江宾馆、市血站、白天鹅广场、兴华地产马坎电子屏、园园广告移动车等大型电子屏幕和固定大型户外广告牌开展创森公益宣传。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责任人:廖良成。
      (8)工地文化墙双创宣传。70个在建的建筑工地围墙每家要制作有一副大型创森宣传标语,工地内要设立创森知识专栏和护林护绿教育专栏,并要及时更新。责任单位:市规划局,责任人:石昌林。 
      (9)涉旅单位双创宣传。明江酒店、安康宾馆、金苑酒店、民航酒店、金杨宾馆、金州大酒店、邮政酒店、税务宾馆、海外旅行社、蓝天旅行社、顺丰旅行社、新世纪旅行社、青年旅行社、香溪洞风景区等14个窗口单位的LED大屏幕播放创森宣传标语和创森知识宣传栏,并要及时更新内容。责任单位:市旅游局。责任人:王汉林。 
      (10)沿街商户双创宣传。沿街83个个体小商户要在电子屏幕上播放创森宣传标语,服务大厅摆放护林护绿温馨提示牌和专栏。印制一批创森知识和双创知识的宣传彩页向顾客发放。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各片区双创办。责任人:王传杰等。
      (11)宣传车巡回宣传。各县区及有关镇办要利用好现有双创宣传车辆,新制作创森宣传内容,巡回在县区主次干道、社区、集镇开展创森知识、创森法规宣传。责任单位:各县区创森办、高新区双创办,责任人:黄勇、蒋平。
      (12)手机短信、电视信息双创宣传。向全市手机、电视用户宣传相关创森知识、护林常识以及创森公益短信、广告。责任单位:市级中国电信、移动、联通安康分公司、各县区分公司、安康广电网络公司。责任人:范拴鱼、曹军、肖文会、张涛。
      (三)市民护林护绿素质提升主题活动。
      1、开展“义务植树周、护林护树绿化周、全民义务植树月、保护森林爱我汉江” 等系列活动,来宣传创森工作,提升市民“保护森林、保护生态、爱我家园”的意识和素质。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局、市环保局,责任人:李本增、陈彪
      2、开展毁林毁树整治活动。各级森林公安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毁林毁树专项整治、案件查处活动,通过典型案例和媒体宣传来教育城乡居民护林爱林行为。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各县区林业局,责任人:李本增
      3、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全市各级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讲文明、护林护绿、树新风”等活动,通过创森知识学习,提高学生“爱花爱树、护林护绿”文明素质和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宣传创森,人人保护森林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共青团、市妇联,责任人:马恒昌、向东晓、 陈磊 刘珺。
      4、开展“尊重护林工人劳动、共建绿色家园”活动。广泛深入地宣传林业管理法律法规、护林典型事迹和默默无闻的山林守护者、建设者,在全市林业系统开展《美好山林守护者》评选表彰活动,让勤勤恳恳的山林守护者、建设者成为全市“爱林护绿标兵”,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倡导护林爱林文明风尚。责任单位:市林业局,责任人:李本增。
      5、开展创森志愿者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组织开展双创志愿者认养行道树活动,实现颗颗树苗有人管机制。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责任人:廖良成、向东晓、陈磊 刘珺。
      (四)创森培训
      1、培训范围:  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区居民群众。
      2、培训形式:
      (1)专家集中培训:市、县区、镇分级逐步开展,其中:国家和省级专家对市、县区主要领导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培训;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等主要部门抽调技术人员形成市级专家组,深入市级和中省驻安各部门开展培训;各县区成立县区级专家组负责辖区各级各部门、社区居民、村民的培训。各县区2015年创森专场培训不能少于100场。责任单位:市林业局,责任人:李本增
      (2)日常工作培训:市委宣传部、市林业局牵头,各县区委宣传部、电视、报纸、网站等重要媒体开设《创森知识天天看》专栏,用小知识、小问答的形式全面系统宣传讲解创森知识;各单位、各社区要制作创森知识培训专栏、黑板报等,定期更新内容;印发创森知识宣传单和创森手册等;开展知识竞赛、征文等其他方式的培训活动。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双创办。
       3、培训内容:
      国家森林城市概念和提出背景;创森的重要意义;创建办法;评价指标体系;总体规划概况;我市资源基本情况,包括存在优势、问题等;采取的主要措施;其他相关知识内容。市双创办、市林业局联合制作编印《安康市创森资料汇编》《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标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标准——市民人人知》《安康市市民学校—培训教材》,为全市创森培训打牢基础。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双创办。
      4、培训时间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培训工作要贯彻创建整个过程。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市县区各级各部门、各责任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双创工作的使命感,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阶段的宣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安排部署到位。
      (二)制定工作方案。要尽快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明确时限,责任到人,迅速掀起创森宣传高潮,扎实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项工作。
      (三)确保宣传效果。市县区各级新闻媒体要在报道深度广度上下功夫,在扩大宣传面、增强影响力上做文章,大胆探索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报道形式和方法,形成整体联动、相互协作的双创宣传格局。
      (四)严格督查考核。市县区委宣传部门、各级责任单位要做好本单位承担宣传任务落实情况的日常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宣传工作取得实效。将创森宣传培训纳入双创目标考核打分,防止创森宣传活动走过场、图形式,真正把创森宣传、教育、培训作为推动创森工作有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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