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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上下达我市2015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任务分解一览表的通知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5-78885 发布日期 2015-06-26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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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上下达我市2015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任务分解一览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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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办字〔2015〕56 号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安各单位:
  省委、省政府对我市2015 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已经陕办字〔2015〕39 号文件下达。为进一步落实任务、夯实责任,确保省考指标任务全面完成,现将各项指标任务予以分解细化,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配合单位。落实和完成省考指标任务,由市委书记郭青,市委副书记、市长徐启方负总责;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配合单位要按照任务分解一览表明确的分工和《关于推动我市在全省目标责任考核中“进位提等”的意见》(安发〔2014〕8 号)提出的要求全力抓好落实。同一指标由多个责任部门共同承担的,由排在第一位的责任部门负责该项指标落实和完成的牵总工作。
  各责任领导要切实履行分管责任,定期督促检查分管部门落实和完成省考指标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协调解决问题。各责任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责任,把落实和完成省考指标任务作为本部门全年工作的头等大事,按月自查责任到位、措施落实、指标进度情况,并于下月上旬前将省考指标完成情况报市考核办备查。各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定期研究安排,落实主抓责任,及时跟进工作措施,倾注主要精力抓好省考指标任务的推进和完成。要强化与省级对口部门的经常性沟通汇报,确保我市抓落实工作的成效得到省级对口部门的认可和肯定。各配合单位要切实履行配合责任,通力协作、抓好落实,不折不扣地完成好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市考核办要加强协调指导,强化实时监控, 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建立省考指标完成进度台账,定期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半年、三季度末和11 月底前,提请市委、市政府召开省考指标进度分析研判会,预警通报进度情况,确保省考指标任务按计划进度推进;要不断完善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将各县区、各部门落实和完成省考我市指标情况与市对县区、部门考核紧密挂钩,实行双倍加减分、优先和限制评优、发生重大问题减分“一票否决”、省考我市情况与干部选拔任用直接挂钩等更加严格的激励约束机制,以有力的工作措施和制度措施保障省考我市指标任务的全面超额完成,实现我市在全省目标责任考核中确保进位、奋力争优的目标。

  附件:省上下达我市2015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任务分解一览表

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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