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安康要闻 > 正文内容

我市出台《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作者:巫彬 时间:2015-06-11 11:27 来源:市质监局 【字体:

  为切实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该《实施意见》对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加强特种设备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提升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能力3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具体措施。
  针对如何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实施意见》要求从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质监部门依法监管、行业管理部门监督管理,以及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把关责任等5个方面完善监管体系,抓好责任落实。特别是《实施意见》中对落实好政府属地管理、行业管理部门监督管理的安全责任,职责明确、措施具体。
  《实施意见》规定,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实施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对重特大事故严格按照“一案双查、四不放过”的要求调查处理;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纳入专职安监员工作职责。
  《实施意见》中要求落实行业管理部门对本部门、本行业的监督管理责任,安监部门要强化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工信、规划、住建、交通、旅游、教育、卫生、商务等行业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督促本部门本行业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发改、住建、公安等部门要配合质监部门做好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
  对提升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能力,《实施意见》中也明确要从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进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加大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力度5个方面入手,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对各部门和下一级政府的日常督察和年终考核;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人员和经费保障;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为一线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原则,推行以电梯为主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鼓励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积极投保。
  该《实施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水平的提升,为全面加强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叶苗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