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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示范小区创建活动

作者:赵华斌 时间:2014-03-19 10:29 来源:市住建局 【字体:

  为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行为,建设环境优美、交通便捷、生活舒适、公共服务健全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示范小区,日前,我市印发了《关于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示范小区创建活动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示范小区创建活动。
  通知要求,自2014年起,全市各县、区、各责任单位每年至少要建设、申报和创建1至2个示范小区,为全面提升百姓幸福指数和充分发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社会效益奠定坚实基础。
  通知规定,保障性安居工程示范小区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居民群众为宗旨,以提高“竣工率、分配率、入住率”为核心,以“住有所居、环境优美、民生改善”为目标,立足实际,突出特色,充分发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社会效益和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作用,进一步探索保障性安居工程示范小区建设的广度和深度。其内容共五大项16条,包括创建原则、创建范围目标、创建标准、申报程序、评选办法和表彰奖励等。核心突出了规划选址、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工程质量、物业管理等基本建设要求和标准,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该通知的起草,主要以《陕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规划选址及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陕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及《陕西省住房保障工作评价考核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依据,并借鉴了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及外省市比较成熟的典型经验做法。
  据了解,市、县同步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示范小区创建活动,安康市尚属首次,为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开辟了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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